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

SS4.这就是圣言的

SS4.这就是圣言的性质,为除去人们对此的任何怀疑,主向我揭示了圣言的内在意义。这内在意义本质上是属灵的,就住在属世的外在意义里面,如同灵魂住在身体里面。这内在意义是赋予文字生命的灵;因此,它能为圣言的神性和神圣作见证,甚至使属世人信服,只要他愿意。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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