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

SS4.这就是圣言的

SS4.这就是圣言的性质,为除去人们对此的任何怀疑,主向我揭示了圣言的内在意义。这内在意义本质上是属灵的,就住在属世的外在意义里面,如同灵魂住在身体里面。这内在意义是赋予文字生命的灵;因此,它能为圣言的神性和神圣作见证,甚至使属世人信服,只要他愿意。

揭秘启示录 #819

819.“因为预言中

819.“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表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同时照其诫命的生活,就是普遍意义上圣言、因而教义的全部。“为耶稣作见证”表示主在天上的证明,即:这人(就是作见证的)是祂的,因而他就是天上众天使当中的一员。由于除了那些与主结合,如祂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那样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同时照其诫命,尤其照十诫生活的人外,这证明无法给予任何其他人,故这二都以“为耶稣作见证”来表示(参看6, 490节)。“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作见证”表示这就是圣言、因而教义的全部;因为从普遍意义上说,圣言唯独论述主,论述照其诫命的生活。正因如此,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唯独论述祂,唯独教导当如何承认并敬拜祂;这些是圣言的诫命,也就是所谓的神性真理,人必须照神性真理生活,以便他能进入与主的结合。圣言唯独论述主,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7,8-11,19-28,37-4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 98-100节)。这也是主所说的话,即:
真理的灵,就是圣灵要为主作见证;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主的说出来。(约翰福音15:26;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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