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37

SS37.在其完全、

(四)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存在于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

SS37.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的神性真理之所以存在于圣言的字义中,是因为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两个在先或内在意义一起或同步在属世意义,就是字义里面,如前所述(31节)。现在我需要用几句话说明它们如何一起或同步在字义里面。

诠释启示录 #873

873.启14:7.

873.启14:7.“大声说”表示劝诫。这从“大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是指劝诫,因为它涉及接下来的事,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圣言经常提到“声音或响声”,还提到“大声”;当它来自主,或来自祂的天使或使者时,它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和从主发出的一切,因而表示诫命和训词,从而也表示劝诫和其它事物(参看AE 261, 302, 424, 668, 682节)。因为来自天使的声音不是来自他们自己的声音,而是通过他们来自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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