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37

SS37.在其完全、

(四)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存在于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

SS37.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的神性真理之所以存在于圣言的字义中,是因为被称为属灵和属天的两个在先或内在意义一起或同步在属世意义,就是字义里面,如前所述(31节)。现在我需要用几句话说明它们如何一起或同步在字义里面。

诠释启示录 #823

823.启13:13

823.启13:13, 14.他行大迹象,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剑击伤还活着的兽造个像。

“他行大迹象”表示证明和说服(824节);“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表示对由自我聪明的骄傲产生的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这爱似乎是对从天堂降在教会中的来自良善的真理的爱(825节)。

“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教会里的人(826节);“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兽造个像”表示一个指定条例,即:教会里的所有人都不可教导并相信除这些事以外的任何事,或说他们要完全教导并相信这些事(827节);“受剑击伤还活着”表示那些与他们为了确认而从圣言的属世意义中所取的事物结合的属世事物的性质(8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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