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975.启16:6.“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这从“血”、“流血”、“圣徒”和“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是指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就是歪曲它(参看AE 329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但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AE 325a节);“圣徒”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故是指圣言。“先知”是指那些教导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参看AE 624b-e节)。因此,“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
(关于第五诫续)
前面说过,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就在何等程度上行善,他所行的善就是圣言所说的善行,因为它们是在主里面做的;还说过,人在何等程度上远离反对这些作为的邪恶,这些作为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因为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是从主而做的,不是从人而做的。然而,作为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或多或少是良善,因为作为必是功用。最好的作为就是那些为了教会的功用而做的作为。就良善或良善的品质而言,接下来就是为了祖国的功用而做的作为,等等。功用决定了作为的良善或作为的良善品质。对人来说,作为的良善或良善品质照着真理的丰富而增长,它们是出于对这些真理的情感而做的。一个远离如罪的邪恶之人渴望知道真理,因为真理教导功用和它们良善的品质。这就是为何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渴望结合。因此,这样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学习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更智慧、更充分地行善:更智慧是因为他知道如何区分功用,如何以公平和公义来执行功用;更充分是因为一切真理都存在于功用的执行中,并形成对真理的情感所产生的属灵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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