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940.启22:5.“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表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信之虚假,那里的人对神的认知不再出于来自他们自己的聪明和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他们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属灵之光。“那里不再有黑夜”与前面的(21:25)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城门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启示录21:25)
这句话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不断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因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922节)。“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也与前面的(21:23)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这句话表示新教会之人将不会陷入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因而不会单单处于属世之光,还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圣言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919节)。不过,此处说的是“灯”,以取代那里的“月”;又说“日光”,以取代那里的“日”;“月”和“灯”一样,表示出于人自己的聪明的属世之光;“日光”表示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
不过,有必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何为出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属世之光既可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也可源于并非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因而陷入各种邪恶的人就拥有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光;他们不行这些邪恶,乃因害怕丧失名声,即便因为它们违背道德和公共利益而谴责它们,也不会将其视为罪。这些人便陷入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因为意愿中的自我之爱在理解或认知中变成了骄傲;出于自我之爱的骄傲甚至能将理解或认知提升到天堂之光。这光被赋予人,是为了使他能成为人,并能得以改造。我曾看见并听见许多最高等级的魔鬼,当听到并读到天使智慧的奥秘时,他们和天使自己一样理解它们;但是,一回到自己的爱,因而回到自己的骄傲,他们不仅丝毫不明白它们,还通过他们里面的虚假确认之光看到反面。而源于并非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则存在于那些以源于真正的对邻之爱的功用为快乐的人身上。他们的属世之光也是含有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理性之光;他们身上的荣耀源于从天上所流入之光的光辉,而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壮丽而和谐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功用都是辉煌的。出于这些功用、在这种人的思维观念中的愉悦就被感觉为荣耀。它通过意愿及其良善进入理解或认知及其真理,在后者里面变得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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