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651.“丢在神烈怒的大酒榨中”表对他们行为的性质的审查,即它们是邪恶。将葡萄园的串串(葡萄)“丢在酒榨中”表示审查他们的行为,因为“串串(葡萄)”表示这些行为(参看649节)。但这酒榨因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故表示审查他们的行为是邪恶;因为“神的烈怒”论及邪恶(635节)。“酒榨”之所以表示审查,是因为在酒榨中,葡萄汁从葡萄、橄榄油从橄榄被压榨出来,从所榨出的葡萄汁和橄榄油就能判断出葡萄和橄榄的品质。由于“葡萄园”表示基督教会,“串串(葡萄)”表示行为,所以把葡萄“丢在酒榨中”表示审查基督教会之人当中的这些行为。但由于他们已将信与仁分离,并认为信就得救,无需律法行为,还由于从与仁分离之信所出的,无非是恶行,故这酒榨被称为“神烈怒的大酒榨”。在以下经文中,“酒榨”或“压酒池”也表示对行为的审查:
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在油之子的角上;他栽种上等的葡萄树,又凿出压酒池,指望结好葡萄,反倒结了野葡萄。(以赛亚书 5:1,2)
开镰吧,因为庄稼熟了;践踏吧,因为酒榨满了,酒池盈溢,他们的罪恶甚大。(约珥书3:13)
谷场和酒榨都不能喂养以色列人,新酒也必使她失望。(何西阿书 9:2)
那行毁灭的已经临到你所摘的葡萄,我使酒从酒榨绝流,无人踹酒欢呼,那欢呼却不是欢呼。(耶利米书48:32,33)
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在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租给园户,但他们却杀了差给他们的众仆人,最后还杀了他的儿子。(马太福音21: 33-39)
在约珥书,“酒榨”也论及仁之良善,信之真理由这良善发出:
锡安的女儿哪,你们要快乐,禾场必满了麦子,榨池必有新酒和油盈溢。(约珥书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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