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458.“还是去拜鬼魔”表因此他们陷入其欲望的邪恶,并与地狱里的同类合而为一。“鬼魔”或“魔鬼”表示源自尘世之爱的邪恶欲望;原因在于,在地狱中,陷入这些欲望的人被称作“魔鬼”;陷入这些欲望的世人死后也会变成魔鬼。魔鬼与这些世人也有一个结合;因为就其情感而言,每个世人都与灵人结合,以致他们合而为一;由此明显可知,“拜鬼魔”是指由于对它们的爱而满足这些欲望。因此,人若将“唯信”奉为宗教信仰之首,或奉为他的偶像,就会留在恶中,因为他没有在自己身上查出任何他称之为罪的恶,因而并不渴望通过悔改除去它;由于每种恶都由欲望构成,无非是成捆的欲望,故可知,凡不查找自己身上的任何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这只能通过悔改才能实现)的人,死后都会变成魔鬼。
在以下经文,“鬼魔”(或魔鬼、鬼怪)无非表示这类欲望:
他们献祭给鬼魔、并不是真神。(申命记32:17)
以色列人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诗篇106:37)
旷野的走兽(Ziim)要和豺狼(Ijim)相遇,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要与伴偶互应。(以赛亚书34:14)
野兽(Ziim)要躺卧在那里,咆哮的兽(Ochim)满了房屋,猫头鹰的女儿(daughters of the owl)住在那里,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走兽(Ziim)、豺狼(Ijim)、咆哮的兽(Ochim)、“猫头鹰的女儿”表示各种欲望;“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表示诸如属于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和萨梯(satyrs)的那类欲望: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牢狱。(启示录18:2)
主从所赶出去的魔鬼就是他们在世时的这类欲望(对此,可参看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马可福音1:32, 34;路加福音4:33-37,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注: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阳具之神”;萨梯(satyrs):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羊半人的好色徒。二者都是好色、淫欲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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