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380.启7: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事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他们在主面前,照着在其教会中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一直过着忠信的生活,并且主不断在他们的真理中赐下良善。“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表示他们在主面前;“昼夜侍奉祂”表示照着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也就是诫律一直过着忠信的生活。“事奉主”并非表示别的;“在祂殿中”表示在教会中(191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主不断在他们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中赐下良善。“住在他们中间”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事奉”论及真理。这一奥秘如今要被揭示出来,即:主与教会的婚姻在于:主以爱之良善流入天使和世人,天使和世人在真理中接受祂或祂的爱之良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由此成就,该婚姻就是教会本身,并在他们当中变成天堂。这就是主的流注和对祂接纳的性质,因此主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他们通过眼睛仰望主;因为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源自这良善的真理,因此,真理通过结合变成良善的真理。主以真理流入天使和世人,不像以良善流入他们;因为它是间接从良善流入,如同光从火发出,被他们以认知来接受,并且只有他们践行真理时才会以意愿来接受。对那些在天上和地上接受它们的人来说,这就是从主而来的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揭开这个奥秘,是叫人们知道当如何理解“主不断在他们的真理中赐下良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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