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L25.⑵当论述审判时,主被称为“人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把绵羊安置在右手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25:31, 33)
同一福音书:
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时,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来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使你们能配得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太福音: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刻,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路加福音12:40)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当论述审判时,主之所以自称“人子”,是因为一切审判都是照着圣言里面的神性真理来执行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这真理审判每个人:若有人听见我的话却不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我所讲的圣言,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另一处:
人子来不是审判世界,乃是叫世界藉着祂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审判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主不审判任何人下地狱,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将自己扔了进去,这一事实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545-550, 574节)。耶和华,主,神儿子的“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圣言,圣言来自祂,关乎祂,因而是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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