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31

SS31.前面(6,

SS31.前面(6, 19节)说明,圣言有三层意义;属天意义是它的最初层级,属灵意义是它的居间层级,属世意义是它的最后层级。理性人可由此推断出,圣言的最初层级,也就是属天层,通过它的居间层级,就是属灵层,进入它的最后层级,就是属世层;因此,最后层级是一个基础。此外,圣言的最初层级,就是属天层,在它的居间层级,就是属灵层里面,并通过该层级而在它的最后层级,就是属世层里面;这意味着最后层级,即属世层,也就是字义,是一个容器;字义因是基础和容器,故也是支撑。

最后的审判 #30

30.此外,没有人是

30.此外,没有人是基于属世人受审判的;因此,只要他活在自然界,就不会受审判,因为这时,人还活在属世身体,即肉体里面。相反,每个人都是基于属灵人受审判的;因此,对每个人的审判发生在他进入灵界之时,因为那时,人活在属灵身体里面。受审判的,是人里面的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属世人无法被定罪,因为它不是凭自己活着,仅仅是一个仆人或工具,属灵人通过它行动而已(参看24节)。也正因如此,当人们脱去属世身体,披上属灵身体时,审判就在他们身上执行。再者,当人在属灵身体里面时,其他人就能实际看见他真实的爱和信是什么样,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的一个化身,不仅在脸和身体上是这样,在言语和行为上也是这样(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81节)。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所有人的品质都能被识别出来,每当主乐意时,他们就立即分开。从这几点也可以看出,审判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或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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