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3.但属世人无法被这一切说服相信,圣言就是包含神性智慧和神性生命的神性真理本身。因为他们按圣言的风格来评判它,在其中看不见智慧或生命。然而,圣言的风格是神性风格本身,其它风格看上去无论怎样崇高和卓越,都无法与之相比;因为这就像黑暗与光明相比。圣言的风格具有这种性质:每句话,每个词,有些地方甚至文字本身都有某种神圣事物在里面。这就是为何圣言将人与主结合起来,并打开天堂。
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神性良善来自祂的神性之爱,神性真理来自祂的神性智慧。圣言本质上就是这两者;由于如前所述,圣言将人与主结合起来,并打开天堂,故可推知,圣言以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充满那些从主,而不是单从自己阅读它的人。它以爱之良善充满他的意愿,以智慧之真理充满他的理解力。人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获得生命。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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