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28.学术界的理解是,这三者可称作目的、原因和结果,或存在,成为和显现;目的是存在、原因是成为、结果是显现。因此,每个完整之物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可称作首先,中间和末后;也可称作目的,原因和结果;存在,成为和显现。当明白这些事时,也会明白神的每项工作在其最后阶段都是完整和完美的,而且整体,也就是一个三位一体就在最后阶段中,因为在先阶段一起在它里面。
75.“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表示来自主的一切光照临到那些属于祂教会的人,或说他们从主那里拥有光照。“人子在中间的七个金灯台”表示教会,教会处于来自主的光照(可参看AR 43, 66节)。经上在此说祂“行走”,是因为“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因而在全部中(AR 44, 3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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