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6

SS26.(e)从今

SS26.(e)从今以后,圣言的灵义只赐给那些专注于来自主的纯正真理之人。这是因为,若不靠着主,并专注于来自祂的纯正真理,没有人能看见灵义。因为圣言的灵义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并且是吸引祂在天上的天使的那层意义,其实就是祂在天上的神性真理。世人若拥有对应的知识,并试图以自己的聪明利用这种知识来探究圣言的灵义,就会向它施暴。因为他们可能用自己所熟悉的某种对应来扭曲灵义,甚至强迫它支持虚假,这将是向神性真理和天堂施暴。因此,如果有人打算凭自己,而不是靠着主打开灵义,天堂就会向他关闭;一旦天堂关闭,这个人要么什么也看不见,要么丧失属灵的理智,在灵性上变得疯狂。

另一个原因是,主通过圣言教导每个人,并且利用这个人已经掌握的真理来教导,而不是直接灌输新真理。这意味着,如果人不专注于神性真理,或他所掌握的少数真理被虚假缠住,那么他可能会利用这少数真理来扭曲真理。众所周知,每个异端分子在利用圣言字义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因此,为防止有人进入圣言的灵义,或扭曲属于灵义的纯正真理,主派驻了守卫;在圣言中,这些守卫由天使基路伯来表示。

派驻这些守卫以下列方式呈现给我:我被允许看到一些大钱袋,它们看似麻袋,里面装了大量银钱。钱袋打开了,似乎任何人都能取出里面的银钱,甚至偷走。然而,有两位身为守卫的天使坐在这些钱袋旁边。放钱袋的地方,看似马厩里的一个马槽。在隔壁的房间,只见一些谦逊的少女和一位贞洁的妻子在一起;这个房间附近站着两个小孩子。我被告知,不要以孩子的方式,而要智慧地与他们玩耍。之后有一个妓女,以及一匹躺着的死马出现了。

看到这一切,我被告知,它们代表圣言的字义,其中包含灵义。装满银钱的大钱袋表示关于真理的知识的充足或大量供应。钱袋被打开,但由天使守卫,表示谁都可以从圣言获得真理的知识,但要当心有人歪曲灵义,因为灵义里面只有真理。放钱袋的马厩里的马槽,表示属灵教导,这种教导是为了理解力。马槽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从马槽喂养的马表示理解力。

出现在隔壁房间里的谦逊少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贞洁的妻子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小孩子表示里面的智慧之纯真。他们是来自第三层天堂的天使,看上去都像小孩子。妓女和死马一起表示如今许多人对圣言的歪曲,这种歪曲导致对真理的一切理解的灭亡。妓女表示歪曲,死马表示完全缺乏对真理的理解。

注:上述内容可见于TCR277AR255,SD3605a。

真实的基督教 #338

338.使徒们的信无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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