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24.给出圣言灵义的对应知识在后来的时代之所以没有被揭开,是因为初代教会的基督徒如此简单,以至于这种知识无法向他们揭示。也就是说,即便揭示出来,对他们也没有用,因为他们不理解。初代教会之后,黑暗因教皇的统治而笼罩了整个基督教界;那些仰赖教皇权威并确信它的虚假之人既不能,也不想接受任何属灵事物,包括圣言中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他们若接受了,就会意识到彼得不是指彼得,而是指作为磐石的主。他们还会意识到,圣言直到其至内在的核心都是神性;相比之下,教皇的诏书或法令无足轻重。另一方面,改革宗或新教之后,天上的真理被隐藏起来,因为人们开始区分信和仁,敬拜三位格的神,因而敬拜他们想象为一位的三神;如果天上的真理被揭开,他们就会歪曲它们,并把它们用于唯信,无一用于仁和爱。如此他们就会向自己关闭天堂。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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