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4

SS24.给出圣言灵

SS24.给出圣言灵义的对应知识在后来的时代之所以没有被揭开,是因为初代教会的基督徒如此简单,以至于这种知识无法向他们揭示。也就是说,即便揭示出来,对他们也没有用,因为他们不理解。初代教会之后,黑暗因教皇的统治而笼罩了整个基督教界;那些仰赖教皇权威并确信它的虚假之人既不能,也不想接受任何属灵事物,包括圣言中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他们若接受了,就会意识到彼得不是指彼得,而是指作为磐石的主。他们还会意识到,圣言直到其至内在的核心都是神性;相比之下,教皇的诏书或法令无足轻重。另一方面,改革宗或新教之后,天上的真理被隐藏起来,因为人们开始区分信和仁,敬拜三位格的神,因而敬拜他们想象为一位的三神;如果天上的真理被揭开,他们就会歪曲它们,并把它们用于唯信,无一用于仁和爱。如此他们就会向自己关闭天堂。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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