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3

SS23.古时,各民

SS23.古时,各民族的偶像崇拜就来源于对应的知识,因为地上的一切可见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不仅树木,还有各种走兽和飞鸟,以及鱼类等等,都是如此。拥有对应知识的古人为自己造了对应于天上事物的形像,并以之为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因而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因此,他们不仅把这些形像摆在圣殿,还摆在家里,但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回想它们所表示的天上事物。所以埃及和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蛇,以及孩童、老人和少女的形像。这是因为牛犊和公牛表示属世人的情感和能力;蛇表示感官人的精明;孩童表示纯真和仁爱;老人表示智慧;少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等等。当对应的知识从记忆中被抹去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把古人摆放在圣殿里面及周围的形像和雕像拜为神圣,最终视若神明。

其它民族也是如此;如亚设的非利士人所拜的大衮(参看撒母耳记上第5章)。大衮的上半部分像人,下半部分像鱼。这个形像被如此设计,是因为人表示聪明,鱼表示知识,而聪明和知识构成一体。古人因拥有对应的知识,故在园子和树林里照着其中的树木种类进行敬拜;还在大山和小山上敬拜。园子和树林表示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它们的某个具体方面。如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葡萄树表示来自那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示理性的良善和真理;大山表示最高层天堂;小山表示在它之下的天堂。

直到主降世,对应的知识仍幸存于许多东方人当中,这从东方智者来拜见刚出生的主明显看出来;这就是为何有星在他们前头行,又为何他们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2, 9—11)。因为在他们前头行的星表示从天上来的知识;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这三者是一切敬拜的基础。

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根本没有任何对应知识,尽管他们的一切敬拜,通过摩西赐给他们的一切律例典章,以及圣言的一切事物都只是对应。这是因为他们心里是偶像崇拜者,并且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不愿知道他们敬拜的任何元素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物。也就是说,他们想要这一切事物本身且只为他们而神圣;因此,如果属天和属灵事物被揭示给他们,那么他们不仅会弃绝它们,还会亵渎之。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向他们如此关闭,以致他们几乎不知道还有永生这回事。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尽管整部圣经都在预言祂,并预示祂的降临。他们弃绝祂的唯一原因是,祂教导的是一个天上的国,而不是一个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的是一位将要把他们高举在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位关心他们永恒救赎的弥赛亚。此外,他们声称圣言包含许多被称为神秘的奥秘在里面;但他们不想知道这些奥秘涉及主。然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奥秘涉及黄金时,他们却很想知道它们。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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