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23.古时,各民族的偶像崇拜就来源于对应的知识,因为地上的一切可见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不仅树木,还有各种走兽和飞鸟,以及鱼类等等,都是如此。拥有对应知识的古人为自己造了对应于天上事物的形像,并以之为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因而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因此,他们不仅把这些形像摆在圣殿,还摆在家里,但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回想它们所表示的天上事物。所以埃及和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蛇,以及孩童、老人和少女的形像。这是因为牛犊和公牛表示属世人的情感和能力;蛇表示感官人的精明;孩童表示纯真和仁爱;老人表示智慧;少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等等。当对应的知识从记忆中被抹去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把古人摆放在圣殿里面及周围的形像和雕像拜为神圣,最终视若神明。
其它民族也是如此;如亚设的非利士人所拜的大衮(参看撒母耳记上第5章)。大衮的上半部分像人,下半部分像鱼。这个形像被如此设计,是因为人表示聪明,鱼表示知识,而聪明和知识构成一体。古人因拥有对应的知识,故在园子和树林里照着其中的树木种类进行敬拜;还在大山和小山上敬拜。园子和树林表示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它们的某个具体方面。如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葡萄树表示来自那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示理性的良善和真理;大山表示最高层天堂;小山表示在它之下的天堂。
直到主降世,对应的知识仍幸存于许多东方人当中,这从东方智者来拜见刚出生的主明显看出来;这就是为何有星在他们前头行,又为何他们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2, 9—11)。因为在他们前头行的星表示从天上来的知识;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这三者是一切敬拜的基础。
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根本没有任何对应知识,尽管他们的一切敬拜,通过摩西赐给他们的一切律例典章,以及圣言的一切事物都只是对应。这是因为他们心里是偶像崇拜者,并且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不愿知道他们敬拜的任何元素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物。也就是说,他们想要这一切事物本身且只为他们而神圣;因此,如果属天和属灵事物被揭示给他们,那么他们不仅会弃绝它们,还会亵渎之。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向他们如此关闭,以致他们几乎不知道还有永生这回事。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尽管整部圣经都在预言祂,并预示祂的降临。他们弃绝祂的唯一原因是,祂教导的是一个天上的国,而不是一个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的是一位将要把他们高举在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位关心他们永恒救赎的弥赛亚。此外,他们声称圣言包含许多被称为神秘的奥秘在里面;但他们不想知道这些奥秘涉及主。然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奥秘涉及黄金时,他们却很想知道它们。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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