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23.古时,各民族的偶像崇拜就来源于对应的知识,因为地上的一切可见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不仅树木,还有各种走兽和飞鸟,以及鱼类等等,都是如此。拥有对应知识的古人为自己造了对应于天上事物的形像,并以之为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因而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因此,他们不仅把这些形像摆在圣殿,还摆在家里,但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回想它们所表示的天上事物。所以埃及和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蛇,以及孩童、老人和少女的形像。这是因为牛犊和公牛表示属世人的情感和能力;蛇表示感官人的精明;孩童表示纯真和仁爱;老人表示智慧;少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等等。当对应的知识从记忆中被抹去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把古人摆放在圣殿里面及周围的形像和雕像拜为神圣,最终视若神明。
其它民族也是如此;如亚设的非利士人所拜的大衮(参看撒母耳记上第5章)。大衮的上半部分像人,下半部分像鱼。这个形像被如此设计,是因为人表示聪明,鱼表示知识,而聪明和知识构成一体。古人因拥有对应的知识,故在园子和树林里照着其中的树木种类进行敬拜;还在大山和小山上敬拜。园子和树林表示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它们的某个具体方面。如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葡萄树表示来自那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示理性的良善和真理;大山表示最高层天堂;小山表示在它之下的天堂。
直到主降世,对应的知识仍幸存于许多东方人当中,这从东方智者来拜见刚出生的主明显看出来;这就是为何有星在他们前头行,又为何他们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2, 9—11)。因为在他们前头行的星表示从天上来的知识;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这三者是一切敬拜的基础。
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根本没有任何对应知识,尽管他们的一切敬拜,通过摩西赐给他们的一切律例典章,以及圣言的一切事物都只是对应。这是因为他们心里是偶像崇拜者,并且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不愿知道他们敬拜的任何元素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物。也就是说,他们想要这一切事物本身且只为他们而神圣;因此,如果属天和属灵事物被揭示给他们,那么他们不仅会弃绝它们,还会亵渎之。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向他们如此关闭,以致他们几乎不知道还有永生这回事。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尽管整部圣经都在预言祂,并预示祂的降临。他们弃绝祂的唯一原因是,祂教导的是一个天上的国,而不是一个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的是一位将要把他们高举在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位关心他们永恒救赎的弥赛亚。此外,他们声称圣言包含许多被称为神秘的奥秘在里面;但他们不想知道这些奥秘涉及主。然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奥秘涉及黄金时,他们却很想知道它们。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神性真理生活,从这真理可以知道他的品质,他也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证明了这一点。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的信仰应被除去,这一点可从刚刚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就是指这些教义。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所以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一起提及“公义和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平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耶利米书:
让荣耀的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又: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又: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撑。(诗篇89:14)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们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之良善,“公平”论及良善之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或真实和公义”(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是真理,全然公义;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