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3

SS23.古时,各民

SS23.古时,各民族的偶像崇拜就来源于对应的知识,因为地上的一切可见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不仅树木,还有各种走兽和飞鸟,以及鱼类等等,都是如此。拥有对应知识的古人为自己造了对应于天上事物的形像,并以之为乐,因为它们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因而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因此,他们不仅把这些形像摆在圣殿,还摆在家里,但不是为了敬拜,而是为了回想它们所表示的天上事物。所以埃及和其它地方都有牛犊、公牛、蛇,以及孩童、老人和少女的形像。这是因为牛犊和公牛表示属世人的情感和能力;蛇表示感官人的精明;孩童表示纯真和仁爱;老人表示智慧;少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等等。当对应的知识从记忆中被抹去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把古人摆放在圣殿里面及周围的形像和雕像拜为神圣,最终视若神明。

其它民族也是如此;如亚设的非利士人所拜的大衮(参看撒母耳记上第5章)。大衮的上半部分像人,下半部分像鱼。这个形像被如此设计,是因为人表示聪明,鱼表示知识,而聪明和知识构成一体。古人因拥有对应的知识,故在园子和树林里照着其中的树木种类进行敬拜;还在大山和小山上敬拜。园子和树林表示智慧和聪明,每种树都表示它们的某个具体方面。如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葡萄树表示来自那良善的真理;香柏树表示理性的良善和真理;大山表示最高层天堂;小山表示在它之下的天堂。

直到主降世,对应的知识仍幸存于许多东方人当中,这从东方智者来拜见刚出生的主明显看出来;这就是为何有星在他们前头行,又为何他们带来黄金、乳香和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2, 9—11)。因为在他们前头行的星表示从天上来的知识;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这三者是一切敬拜的基础。

然而,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根本没有任何对应知识,尽管他们的一切敬拜,通过摩西赐给他们的一切律例典章,以及圣言的一切事物都只是对应。这是因为他们心里是偶像崇拜者,并且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不愿知道他们敬拜的任何元素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物。也就是说,他们想要这一切事物本身且只为他们而神圣;因此,如果属天和属灵事物被揭示给他们,那么他们不仅会弃绝它们,还会亵渎之。由于这个原因,天堂向他们如此关闭,以致他们几乎不知道还有永生这回事。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不承认主,尽管整部圣经都在预言祂,并预示祂的降临。他们弃绝祂的唯一原因是,祂教导的是一个天上的国,而不是一个地上的国。因为他们想要的是一位将要把他们高举在全世界所有民族之上的弥赛亚,而不是一位关心他们永恒救赎的弥赛亚。此外,他们声称圣言包含许多被称为神秘的奥秘在里面;但他们不想知道这些奥秘涉及主。然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奥秘涉及黄金时,他们却很想知道它们。

揭秘启示录 #222

222.“就如我得了

222.“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正如主与父为一,就是天堂一般。主与父为一,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别处已经充分说明。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因为适合天使的任何事物,而是因为主的神性;因此,这些话,即“就如我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表示正如祂与父为一,就是天堂一般;“宝座”是指天堂(14, 221节)。“就如我得了胜”表通过被允许加在其人身上的试探,和最后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应验圣言的全部,主战胜了地狱,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人身与其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合一。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8-11, 12-14, 29-36节),以及前文(67节)。
主之所以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是因为主与父,就是其在自己里面的神性合一,是为了人能与主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结合。人不能直接与父的神性结合,只能通过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属世的神性,间接结合。所以主说: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与人结合,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属于主,因而就是主,绝不属于人,因而不是人。诚然,人感觉它是自己的,其实并不是他的,因为真理并非与他合一,而是附着于他。父的神性却不同,这神性不是附着于主的人身,而与主的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人若能理解这些话,就能理解以下主的话:
凡在我里面的,我也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7, 19, 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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