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1

SS21.我被指教,

SS21.我被指教,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之人具有一种如此属天的天赋,以至于与天堂天使交谈,他们能通过对应与天使交谈。这意味着他们的智慧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凡在世上所看到的东西,他们不仅以一种属世的方式来思想它,同时还以一种属灵的方式来思想,所以他们的思维与天使相联。我还被指教,以诺(创世记5:21—24曾提到他)和他的同伴从上古教会的那些人口中搜集对应,并把关于它们的知识传给后代。因此,对应学不仅为人所知,还在亚洲许多国家,尤其在迦南地、埃及、亚述、迦勒底、亚兰或叙利亚、阿拉伯,以及推罗、西顿和尼尼微得到大力发展;它从沿海地区传到希腊。然而,在希腊,对应学却变成了寓言故事,这从希腊最早的作家作品明显看出来。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9

Faith49.在圣

(七)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

Faith49.在圣言中,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以及人名和地名,都表示教会事物。教会本身由“以色列”和“犹大”来表示,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巴比伦”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非利士”来表示。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属于非利士的,是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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