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1

SS21.我被指教,

SS21.我被指教,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之人具有一种如此属天的天赋,以至于与天堂天使交谈,他们能通过对应与天使交谈。这意味着他们的智慧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凡在世上所看到的东西,他们不仅以一种属世的方式来思想它,同时还以一种属灵的方式来思想,所以他们的思维与天使相联。我还被指教,以诺(创世记5:21—24曾提到他)和他的同伴从上古教会的那些人口中搜集对应,并把关于它们的知识传给后代。因此,对应学不仅为人所知,还在亚洲许多国家,尤其在迦南地、埃及、亚述、迦勒底、亚兰或叙利亚、阿拉伯,以及推罗、西顿和尼尼微得到大力发展;它从沿海地区传到希腊。然而,在希腊,对应学却变成了寓言故事,这从希腊最早的作家作品明显看出来。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8

SS88.由于圣言的

SS88.由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或也可说,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在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还提到“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好像他们是两位,尽管他们为一;事实上,“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尽管这两位是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4, 38, 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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