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

SS2.如此思考的人

SS2.如此思考的人没有考虑到:耶和华自己,也就是天地之神,通过摩西和众先知说圣言,故圣言必是神性真理本身,因为耶和华自己所说的话不可能是别的。他们也没有考虑到:等同于耶和华的主在福音书中说话,其中大量的话出自祂自己的口,其余的出自祂口中的灵,也就是圣灵。这就是为何祂说,祂的话里面有生命(约翰福音6:63),祂就是那照亮人的光(约翰福音1:9),祂就是真理(约翰福音14:6)。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52-53节)已说明,耶和华自己通过众先知说圣言。主自己在福音书中所说的话就是生命,对此,可参看约翰福音: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耶稣对雅各井旁的妇人说:

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给了你活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6, 10, 14)

“雅各井”表示圣言,申命记(33:28)中的也是,这就是为何主坐在那里与那妇人交谈。“水”表示圣言中的真理。

又: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又:

彼得对耶稣说,你有永生的话语。(约翰福音6:68)

所以主在马可福音中说:

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马可福音13:31)

主的话之所以是“生命”,是因为祂自己就是“生命”,就是“真理”,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圣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唯独神性真理里面有生命和光。

这就是为何来自主并且就是主的圣言被称为:

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17:13; 31:9)

救恩的泉源。(以赛亚书12:3)

泉源。(撒迦利亚书13:1)

生命水的河。(启示录22:1)

这也是为何经上说: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启示录7:17)

在其它一些经文中,圣言被称为主与人同住的“圣所”和“帐幕”。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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