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8

SS18.(c)这灵

SS18.(c)这灵义使得圣言成为神启,并在每句话上都是神圣的。在教会,人们都说,圣言是神圣的,因为圣言是耶和华神说的。然而,由于单从文字看不出它的神圣,所以那些因此开始怀疑它的神圣之人后来阅读圣言时,便因它里面的许多事物而确认他们的怀疑,因为那时他们想,这能是神圣吗?这能是神性吗?因此,为防止这种想法波及越来越多的人,然后占了上风,从而摧毁主与圣言所在的教会的结合,如今主乐意揭开灵义,好叫人们知道这种神圣在圣言中藏于何处。

举例说明这一点。圣言有时论述埃及,有时论述亚述,有时论述以东、摩押、亚扪人、推罗和西顿,以及歌革。人若不知道这些名字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就会误以为圣言大量论述各民族和人民,很少论述天堂和教会;因而大量论述地上的事,很少论述天上的事。然而,他若知道这些民族和人民,或它们的名字表示什么,就能从错误中走出来,并进入真理。

同样,当看见圣言频繁提到园子、树林和森林,其中的树,如橄榄树、葡萄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还频繁提到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公牛;同样提到大山、小山、山谷,其中的源泉、河流和水,等等时,一个对圣言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必以为它们仅仅是指这些东西。因为他不知道,园子、树林和森林表示智慧、聪明和知识;橄榄树、葡萄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表示教会的属天、属灵、理性、属世和感官的良善和真理;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公牛表示纯真、仁爱和属世情感;大山、小山、山谷表示教会的高级、低级和最低级的事物;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亚述表示推理,以东表示属世之物,摩押表示对良善的败坏,亚扪人表示对真理的败坏,推罗和西顿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歌革表示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一旦知道这些事物,人就能想到,圣言唯独论述天上的事物,地上的这些事物只是包含天上事物的容器。再从圣言中举一例来说明这一点。我们在诗篇中读到:

耶和华的嗓音在众水之上;荣耀的神打雷;耶和华在大水之上。耶和华的嗓音震破香柏树;耶和华震碎黎巴嫩的香柏树。祂使之跳跃如牛犊,使黎巴嫩和西连跳跃如野牛犊。耶和华的嗓音像火焰劈下。耶和华的嗓音使旷野震动;使加低斯的旷野震动。耶和华的嗓音使母鹿生产,使树林脱落净光;凡在祂殿中的,都说,荣耀!(诗篇29:3-9)

凡没有意识到此处的一切细节,包括一字一句都是神圣和神性的人,若是一个纯属世人,会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什么呀?耶和华竟然坐在众水之上,祂的嗓音震破香柏树,使它们跳跃如牛犊,使黎巴嫩跳跃如野牛犊,使母鹿生产等等。”因为他不知道这些事物在灵义上描述的是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

就灵义而言,在此被称为“打雷”的“耶和华的嗓音”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耶和华所坐的“大水”表示圣言的真理;祂所“震破”和“震碎”的“香柏树”和“黎巴嫩”表示人类推理或理性所产生的扭曲或虚假;“牛犊”和“野牛犊”表示属世和感官人所产生的扭曲或虚假;“火焰”表示对虚假的情感;“旷野”和“加低斯的旷野”表示没有任何真理和良善的教会;耶和华的嗓音使之生产的“母鹿”表示处于属世良善的各民族;脱落净光的“树林”表示圣言向他们打开的知识或认知。因此,接下来经上说“凡在祂殿中的,都说,荣耀”,这句话表示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神性真理。“殿”因表示主,故也表示圣言,还表示天堂和教会;“荣耀”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这段经文中的一字一句,无不在描述圣言对抗属世人中的各种虚假的神性能力,以及在改造各民族中的神性能力。

诠释启示录 #783

783.“那龙将自己

783.“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示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支持并证实他们的教义,由此强有力地迷惑人。这从“兽”、“把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给了”的含义清楚可知:龙将自己的能力所给予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这些推理来自感官谬误,因为这兽看上去像豹,他的脚像“熊脚”,“熊脚”表示谬误(参看AE 781a, b节)。“把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给了”是指支持并证实教义;“能力”表示有效性;“宝座”表示来自虚假的教义方面的教会,“大权柄”表示由此的支持和证实。前面说明,这些东西与推理及其谬误是一致的。

那些将信仰与生活,也就是与善行分离的人有“能力、宝座和大权柄”,不是因为他们所处的虚假本身有什么能力;事实上,来自邪恶的虚假没有任何能力,因为一切能力都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但虚假对虚假,就像同类对同类那样拥有能力。这一点可从地狱灵对彼此的能力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通过想象的东西和对应的假象行使这种能力,渴望凭这种能力显得极其强大而有力;然而,他们对真理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完全没有,以至于它(译注:这种能力)什么都不是。如果到目前为止,在对启示录的解释中还有扩展的空间,我会通过大量经历来证实这一点。但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明显看出这一点:有无数人的地狱被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束缚,以至于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敢冒险举起一根手指;凭借来自主的真理,单单一位天使就能指挥、控制、约束或驱散上千群恶灵;并且仅仅出于意愿的意图看着他们就能做到这一点。有时我也被恩准从主拥有这种能力。说来奇怪,教会在结束时处于虚假,由此处于邪恶,并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然而,一切能力仍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似乎能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赐予。但原因在于,虚假对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拥有能力;在教会结束时,这些虚假掌权;当这些虚假掌权时,真理不被接受。因此,虚假无法被真理驱散;正因如此,在这种情况下,魔鬼被称为强大,并摆脱束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的虚假被称为“狮子”、“熊”、“狼”、“兽”,以及强壮而凶猛的“野兽”。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圣言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大有权势或强大”、“强而有力”、“勇士”、“强人或强者、壮士”、“英雄”、“统治者”、“骇人”、“可怕”和“荒废者”,这可从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啊,看哪,我必从远方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是强盛的民族,都是勇士。(耶利米书5:15, 16)

同一先知书:

马匹上去吧,战车狂奔吧,勇士都出去吧。(耶利米书46:9)

又:

有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耶利米书50:36)

以西结书:

我必将法老交在列族中强人的手中。(以西结书31:11, 12)

何西阿书:

你倚靠自己的路线,仰赖你勇士众多。(何西阿书10:13)

约珥书:

有一人民又大又强,它们如英雄奔跑,爬上城墙。(约珥书2:2, 7)

阿摩司书:

快捷者的避难所灭亡,强有力者不能用力;强大的也不能救自己的灵魂;到那日,英雄中内心强大的必赤身逃跑。(阿摩司书2:14, 16)

诗篇:

求你斥责芦苇中的野兽;强者的会众。(诗篇68:30)

撒母耳记上:

壮士的弓已被折断。(撒母耳记上2:4)

启示录:

所有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启示录6:15)

马太福音:

外邦人有统治者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马太福音20:25)

路加福音:

这是你们的时刻,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各种经文。

对于以上所说的,可以补充的是:地狱灵都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强而有力;但这是因为他们只能战胜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此,一个地狱灵战胜另一个地狱灵,或一个邪恶及其虚假战胜另一个邪恶及其虚假;他们因这种表象而自以为很强大。然而,这种能力好比一只小虫子对一只小虫子,或一只跳蚤对一只跳蚤的能力,又或尘土对尘土、糠粃对糠粃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只是相对于他们相互之间的力量而言的。地狱灵为此感到骄傲,得意洋洋,出于最微不足道的原因想被视为强而有力、勇士和英雄。

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龙从自己那里给予“从海里上来的兽”的“能力和大权柄”,因而是地狱灵在彼此之间的能力,所以我要在此揭开一些奥秘,是关于他们在灵界为了获得能力所练习的一些技艺的。有些灵人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得能力;因为他们熟悉其中的一些经文,并反复背诵这些经文,通过这种方式,与简单善人的联系就实现了,与他们在外在上的结合由此也实现了;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结合,他们就能战胜他人。原因在于,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真理拥有一切能力,简单善人处于真理;他们从与简单善人的结合中获得能力,但前提是存在这种结合;然而,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主很快就会把他们彼此分开。有些灵人通过伪装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属于对诚实和公义的爱的情感来为自己获得能力;他们通过这些情感使简单善人对他们产生好感、怀有善意;这些灵人就这样吸引简单善人,并与他们联合。这种友善的感觉或仁慈的态度,可以说相互干预到几时,他们就继续比其他人强大到几时。还有些灵人通过各种代表为自己获得能力,这些代表是对应的滥用;一些灵人以其它方法获得能力。由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而这些真理或一切能力都居于天使里面,或在天使身上找到,所以恶灵最渴望的就是把善灵吸引到他们那一边,因为恶人通过这种方式取胜。然而,一旦与这些简单善人分离,他们就处于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当他们处于这些虚假时,就被剥夺一切能力。

这也是为何从这个世界涌出的所有恶人首先与他们仅从记忆知道,因而挂在嘴上的良善和真理分离;当他们与这些良善和真理分离时,他们的内层就显现,这些内层只由来自邪恶的大量虚假构成。当他们处于这些虚假时,就不再拥有任何能力,所以他们一头栽入地狱,就像沉重的身体从空中坠落于地。从圣言可以得知,良善和真理从恶人那里被夺走;因为主说:

把才干从他那里夺来,给那有十个才干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25:28–30; 马可福音4:25; 路加福音8:1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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