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8.(c)这灵义使得圣言成为神启,并在每句话上都是神圣的。在教会,人们都说,圣言是神圣的,因为圣言是耶和华神说的。然而,由于单从文字看不出它的神圣,所以那些因此开始怀疑它的神圣之人后来阅读圣言时,便因它里面的许多事物而确认他们的怀疑,因为那时他们想,这能是神圣吗?这能是神性吗?因此,为防止这种想法波及越来越多的人,然后占了上风,从而摧毁主与圣言所在的教会的结合,如今主乐意揭开灵义,好叫人们知道这种神圣在圣言中藏于何处。
举例说明这一点。圣言有时论述埃及,有时论述亚述,有时论述以东、摩押、亚扪人、推罗和西顿,以及歌革。人若不知道这些名字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就会误以为圣言大量论述各民族和人民,很少论述天堂和教会;因而大量论述地上的事,很少论述天上的事。然而,他若知道这些民族和人民,或它们的名字表示什么,就能从错误中走出来,并进入真理。
同样,当看见圣言频繁提到园子、树林和森林,其中的树,如橄榄树、葡萄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还频繁提到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公牛;同样提到大山、小山、山谷,其中的源泉、河流和水,等等时,一个对圣言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必以为它们仅仅是指这些东西。因为他不知道,园子、树林和森林表示智慧、聪明和知识;橄榄树、葡萄树、香柏树、杨树、橡树表示教会的属天、属灵、理性、属世和感官的良善和真理;羔羊、绵羊、山羊、牛犊、公牛表示纯真、仁爱和属世情感;大山、小山、山谷表示教会的高级、低级和最低级的事物;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亚述表示推理,以东表示属世之物,摩押表示对良善的败坏,亚扪人表示对真理的败坏,推罗和西顿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歌革表示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一旦知道这些事物,人就能想到,圣言唯独论述天上的事物,地上的这些事物只是包含天上事物的容器。再从圣言中举一例来说明这一点。我们在诗篇中读到:
耶和华的嗓音在众水之上;荣耀的神打雷;耶和华在大水之上。耶和华的嗓音震破香柏树;耶和华震碎黎巴嫩的香柏树。祂使之跳跃如牛犊,使黎巴嫩和西连跳跃如野牛犊。耶和华的嗓音像火焰劈下。耶和华的嗓音使旷野震动;使加低斯的旷野震动。耶和华的嗓音使母鹿生产,使树林脱落净光;凡在祂殿中的,都说,荣耀!(诗篇29:3-9)
凡没有意识到此处的一切细节,包括一字一句都是神圣和神性的人,若是一个纯属世人,会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什么呀?耶和华竟然坐在众水之上,祂的嗓音震破香柏树,使它们跳跃如牛犊,使黎巴嫩跳跃如野牛犊,使母鹿生产等等。”因为他不知道这些事物在灵义上描述的是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
就灵义而言,在此被称为“打雷”的“耶和华的嗓音”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耶和华所坐的“大水”表示圣言的真理;祂所“震破”和“震碎”的“香柏树”和“黎巴嫩”表示人类推理或理性所产生的扭曲或虚假;“牛犊”和“野牛犊”表示属世和感官人所产生的扭曲或虚假;“火焰”表示对虚假的情感;“旷野”和“加低斯的旷野”表示没有任何真理和良善的教会;耶和华的嗓音使之生产的“母鹿”表示处于属世良善的各民族;脱落净光的“树林”表示圣言向他们打开的知识或认知。因此,接下来经上说“凡在祂殿中的,都说,荣耀”,这句话表示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神性真理。“殿”因表示主,故也表示圣言,还表示天堂和教会;“荣耀”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这段经文中的一字一句,无不在描述圣言对抗属世人中的各种虚假的神性能力,以及在改造各民族中的神性能力。
937.启22:3.“那里必没有咒诅;必有神和羔羊的宝座在城中,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凡与主分离的人,都不会在教会,即新耶路撒冷,因为主自己将在那里掌权;那些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因与祂结合而将与祂同在。“那里必没有咒诅”表示凡使人与主分离的邪恶,或源于邪恶的虚假都不会在新耶路撒冷中。此外,由于邪恶和虚假只存在于接受它们的器皿,即人里面,所以这句话表示凡与主分离的人都不会在那里。在圣言中,“受咒诅的东西”是指使人与主分离,并使他远离主的一切邪恶和虚假;因为那时这人变成了一个魔鬼或撒但。“必有神和羔羊的宝座在城中”表示主自己将在那教会掌权;因为一个“宝座”在此表示一个国度;主的国度就是唯独祂受敬拜的地方。“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那些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将与祂同在,并因与祂结合而将遵行祂的诫命。“主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真理之人(AR 3, 380节);“事奉的”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良善之人(AR 128节);因此,“要事奉祂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通过圣言从主所获得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
由于当今教会不知道与主的结合构成天堂,而结合是通过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同时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实现的,所以要说一说这些事。人若对它们一无所知,可能会问,什么是结合?承认和生活怎能构成结合?这些有什么必要?难道每个人不能都仅凭怜悯得救吗?除了唯信外,还需要其它得救的方式吗?神不是怜悯和全能的吗?但要让他知道,在灵界,认识和承认产生一切同在,而属于爱的情感实现一切结合。因为灵界的空间只是取决于心智,也就是情感、因而思维的相似性的表象。因此,如果有人要么通过名声,要么通过互动、交谈,或关系而认识另一个人,那么当他出于这种认识的观念想到这个人时,他就会与此人同在,尽管他可能出现在一千斯他丢或斯特迪亚(译注:古希腊长度单位,1斯特迪亚等于157.5米)之外。如果一个人也爱着他所认识的另一个人,他就会与这个人住在同一个社群中;他若从至内层爱着对方,就会住在同一所房子里。这就是在整个灵界中所有人的状态;所有人的这种状态都从以下事实中获得其起源,即:主照着信与每个人同在,照着爱结合。信、因而主的同在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尤其那里关于主自己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而被赐予;但爱、因而结合则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被赐予,因为主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4)
但也要说明这是如何实现的。主爱每个人,愿意与他结合;但只要一个人处于邪恶的快乐,如仇恨和报复的快乐,通奸和行淫的快乐,各种形式的抢劫或偷窃的快乐,亵渎和撒谎的快乐,以及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欲望,主就不能与他结合。因为凡处于这些东西的人都与地狱里的魔鬼为伍。诚然,主甚至也爱地狱里的人;但祂不能与他们结合,除非这些邪恶的快乐被移除;而这些快乐不能被主移除,除非这个人检查自己,以便知道自己的邪恶,在主面前承认并忏悔它们,愿意停止这些邪恶,从而悔改。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因为他感觉不到他从主那里做任何事;这种能力没有被赐予人,因为结合若要成为结合,必须是相互的,必须是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因此,邪恶及其快乐被移除到何等程度,主的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主的爱是普遍的,面向所有人,如前所述;然后,人就被引离地狱,并被引入天堂。人必须在世上如此行,因为就其灵而言,人在世上如何,就永远如何;唯一不同的是,如果他正确地生活,或生活良好,他的状态就会变得更完美;因为那时,他不再披戴肉身,而是在灵体中属灵地生活,或说作为属灵人以灵体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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