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7.主在世时通过对应说话,因此,当从属世的角度说话时,祂也从属灵的角度说话。这一点从祂的比喻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比喻中的一字一句都有一个灵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带油。聪明的带着灯里的油。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里有嚷叫,看哪,新郎来了,她们出来迎接他。然后那些童女就都醒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把你们的油分一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不行,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只有知道灵义的存在和性质的人才能看出这个比喻的细节中有一个灵义,因而有某种神圣的神性事物。就灵义而言,“神的国”表示天堂和教会;“新郎”表示主;“婚筵”表示主与天堂并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睡着了”和“醒来”表示人在世上的属世生活和他死后的属灵生活;“买”表示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去买”表示死后从他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良善。由于那时无法再获取这种良善,所以尽管他们拿着灯来,并且也买了油来到婚礼的门前,然而新郎却对他们说:“我不认识你们。” 原因在于,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他仍是他活在世上时的那种人。
由此可见,主通过纯粹的对应说话;这是因为祂出于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说话。“新郎”表示主;“天国”表示教会;“婚筵”或“婚礼”表示主与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睡着了”表示一种属世状态;“买”表示为自己获取;“门”表示进入天堂的入口;“不认识她们”当由主来说时,表示不在祂的爱里面,这一切从预言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正因“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所以预言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和女子或女儿。正因“油”表示爱之良善,所以以色列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膏抹。其它一切比喻,以及主所说并记录在福音书中的一切话都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主说:
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的一切神迹,也就是神性行为,同样如此,因为它们表示那些主即将在其中重新建立教会之人的各种状态。如得以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要获得聪明,或被赐予理解力;得以听见的聋子表示那些从未听说主和圣言的人要听从并顺服;复活的死人表示那些从属灵的角度来说本来要灭亡的人将活过来,等等。这就是主回答约翰门徒的话的含义,约翰曾派他们去问祂是不是将要来的那一位;主回答说:
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报告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听见福音。(马太福音11:3—5)
此外,圣言中所记载的一切神迹都包含诸如属于主、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在里面。这使得这些神迹成为神性,并把它们与那些不是神性的事物区分开来。举这几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何为灵义,并说明这灵义就存在于整部圣言及其每个细节中。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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