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7

SS17.主在世时通

SS17.主在世时通过对应说话,因此,当从属世的角度说话时,祂也从属灵的角度说话。这一点从祂的比喻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比喻中的一字一句都有一个灵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带油。聪明的带着灯里的油。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里有嚷叫,看哪,新郎来了,她们出来迎接他。然后那些童女就都醒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把你们的油分一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不行,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只有知道灵义的存在和性质的人才能看出这个比喻的细节中有一个灵义,因而有某种神圣的神性事物。就灵义而言,“神的国”表示天堂和教会;“新郎”表示主;“婚筵”表示主与天堂并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睡着了”和“醒来”表示人在世上的属世生活和他死后的属灵生活;“买”表示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去买”表示死后从他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良善。由于那时无法再获取这种良善,所以尽管他们拿着灯来,并且也买了油来到婚礼的门前,然而新郎却对他们说:“我不认识你们。” 原因在于,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他仍是他活在世上时的那种人。

由此可见,主通过纯粹的对应说话;这是因为祂出于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说话。“新郎”表示主;“天国”表示教会;“婚筵”或“婚礼”表示主与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睡着了”表示一种属世状态;“买”表示为自己获取;“门”表示进入天堂的入口;“不认识她们”当由主来说时,表示不在祂的爱里面,这一切从预言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正因“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所以预言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和女子或女儿。正因“油”表示爱之良善,所以以色列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膏抹。其它一切比喻,以及主所说并记录在福音书中的一切话都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主说:

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的一切神迹,也就是神性行为,同样如此,因为它们表示那些主即将在其中重新建立教会之人的各种状态。如得以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要获得聪明,或被赐予理解力;得以听见的聋子表示那些从未听说主和圣言的人要听从并顺服;复活的死人表示那些从属灵的角度来说本来要灭亡的人将活过来,等等。这就是主回答约翰门徒的话的含义,约翰曾派他们去问祂是不是将要来的那一位;主回答说:

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报告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听见福音。(马太福音11:3—5)

此外,圣言中所记载的一切神迹都包含诸如属于主、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在里面。这使得这些神迹成为神性,并把它们与那些不是神性的事物区分开来。举这几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何为灵义,并说明这灵义就存在于整部圣言及其每个细节中。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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