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7.主在世时通过对应说话,因此,当从属世的角度说话时,祂也从属灵的角度说话。这一点从祂的比喻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比喻中的一字一句都有一个灵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带油。聪明的带着灯里的油。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里有嚷叫,看哪,新郎来了,她们出来迎接他。然后那些童女就都醒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把你们的油分一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不行,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只有知道灵义的存在和性质的人才能看出这个比喻的细节中有一个灵义,因而有某种神圣的神性事物。就灵义而言,“神的国”表示天堂和教会;“新郎”表示主;“婚筵”表示主与天堂并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睡着了”和“醒来”表示人在世上的属世生活和他死后的属灵生活;“买”表示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去买”表示死后从他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良善。由于那时无法再获取这种良善,所以尽管他们拿着灯来,并且也买了油来到婚礼的门前,然而新郎却对他们说:“我不认识你们。” 原因在于,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他仍是他活在世上时的那种人。
由此可见,主通过纯粹的对应说话;这是因为祂出于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说话。“新郎”表示主;“天国”表示教会;“婚筵”或“婚礼”表示主与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睡着了”表示一种属世状态;“买”表示为自己获取;“门”表示进入天堂的入口;“不认识她们”当由主来说时,表示不在祂的爱里面,这一切从预言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正因“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所以预言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和女子或女儿。正因“油”表示爱之良善,所以以色列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膏抹。其它一切比喻,以及主所说并记录在福音书中的一切话都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主说:
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的一切神迹,也就是神性行为,同样如此,因为它们表示那些主即将在其中重新建立教会之人的各种状态。如得以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要获得聪明,或被赐予理解力;得以听见的聋子表示那些从未听说主和圣言的人要听从并顺服;复活的死人表示那些从属灵的角度来说本来要灭亡的人将活过来,等等。这就是主回答约翰门徒的话的含义,约翰曾派他们去问祂是不是将要来的那一位;主回答说:
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报告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听见福音。(马太福音11:3—5)
此外,圣言中所记载的一切神迹都包含诸如属于主、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在里面。这使得这些神迹成为神性,并把它们与那些不是神性的事物区分开来。举这几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何为灵义,并说明这灵义就存在于整部圣言及其每个细节中。
32.“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有份的”表那些处于仁之善并因此处于信之真的人。如前所述(5节),使徒约翰代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凡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也就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和生命。正因如此,约翰自称是他所写信给的那些教会中人的弟兄和同伴,因为他给七个教会写信。“弟兄”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而“同伴”表示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因为所有人可以说通过仁而具有血缘关系,通过信而具有亲密关系。仁可联结,而信不可,除非通过仁。当信来自仁,那么仁可联结,信可结合。两者合为一,所以主叮嘱所有人当成为“弟兄”,因为祂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基督,你们所有人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主也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或生活良善的人为“弟兄”,因为祂说:
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马太福音12:49;马可福音3:33-35)
“母亲”表示教会,“弟兄”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由于仁之良善是“弟兄”,故主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为“弟兄”(马太福音25:40),以及“门徒”(马太福音28:10;约翰福音20:17)。但是我们没有读到门徒称主为“弟兄”,因为“弟兄”是来自主的良善。这就好比国王、首领、权贵称他们的亲戚和邻舍为弟兄,而后者却不反过来如此称呼他们。因为主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基督,你们所有人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还说:
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约翰福音13:13)
以色列人称所有以雅各为祖先的人为“弟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则称以扫的后裔为“弟兄”,而称其他人为“同伴”。然而,由于圣言在灵义上只论述那些在主教会中的人,故在此意义上,“弟兄”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仁之良善的人,“同伴”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以下经文:
你们各人要对自己的同伴,各人要对自己的兄弟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什么?(耶利米书23:35)
你们没有各人向弟兄,各人向同伴宣告自由。(耶利米书34:17)
不可压榨同伴和弟兄。(申命记15:1, 2)
因我弟兄和同伴的缘故,我要说。(诗篇122:8)
各人都帮助自己的同伴,对他的兄弟说,壮胆吧。(以赛亚书41:6)
在相反的意义上:
你们各人当谨防自己的同伴,不可信靠弟兄;因为各弟兄尽行欺骗,各同伴都往来谗谤人。(耶利米书 9:4)
我要激动埃及人去攻击埃及人,各人攻击自己的兄弟,攻击自己的同伴。(以赛亚书19:2)
还有其它地方。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约翰自称“弟兄和同伴”;并且在圣言中,“弟兄”表处于仁或良善的人,“同伴”表处于信,或处于真理的人。但信来自仁,所以没有人被主称为“同伴”,只被称为“弟兄”或“邻舍”。事实上,每个人都是照其良善的质量而成为邻舍(路加福音1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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