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7.主在世时通过对应说话,因此,当从属世的角度说话时,祂也从属灵的角度说话。这一点从祂的比喻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比喻中的一字一句都有一个灵义。以十个童女的比喻为例: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聪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带油。聪明的带着灯里的油。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里有嚷叫,看哪,新郎来了,她们出来迎接他。然后那些童女就都醒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聪明的说,请把你们的油分一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聪明的回答说,不行,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自己到卖油的那里,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只有知道灵义的存在和性质的人才能看出这个比喻的细节中有一个灵义,因而有某种神圣的神性事物。就灵义而言,“神的国”表示天堂和教会;“新郎”表示主;“婚筵”表示主与天堂并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睡着了”和“醒来”表示人在世上的属世生活和他死后的属灵生活;“买”表示为自己获取;“到卖油的那里去买”表示死后从他人那里为自己获取爱之良善。由于那时无法再获取这种良善,所以尽管他们拿着灯来,并且也买了油来到婚礼的门前,然而新郎却对他们说:“我不认识你们。” 原因在于,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他仍是他活在世上时的那种人。
由此可见,主通过纯粹的对应说话;这是因为祂出于在祂里面并属于祂的神性说话。“新郎”表示主;“天国”表示教会;“婚筵”或“婚礼”表示主与教会藉由爱与信之良善的婚姻;“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他们所有人;“五”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睡着了”表示一种属世状态;“买”表示为自己获取;“门”表示进入天堂的入口;“不认识她们”当由主来说时,表示不在祂的爱里面,这一切从预言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正因“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所以预言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童女和女子或女儿。正因“油”表示爱之良善,所以以色列教会的一切圣物都用油膏抹。其它一切比喻,以及主所说并记录在福音书中的一切话都是如此。这就是为何主说:
祂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的一切神迹,也就是神性行为,同样如此,因为它们表示那些主即将在其中重新建立教会之人的各种状态。如得以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要获得聪明,或被赐予理解力;得以听见的聋子表示那些从未听说主和圣言的人要听从并顺服;复活的死人表示那些从属灵的角度来说本来要灭亡的人将活过来,等等。这就是主回答约翰门徒的话的含义,约翰曾派他们去问祂是不是将要来的那一位;主回答说:
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报告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听见福音。(马太福音11:3—5)
此外,圣言中所记载的一切神迹都包含诸如属于主、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在里面。这使得这些神迹成为神性,并把它们与那些不是神性的事物区分开来。举这几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何为灵义,并说明这灵义就存在于整部圣言及其每个细节中。
172.(4)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永恒的神性位格的三一就是多神的三一,这从《亚他尼修信经》的下列信条清楚可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因为正如基督的真理迫使我等承认每一个位格独自为神和主,天主教也禁止我等说三神或三主。”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所接受,成了普世的或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当今对神的一切认识和承认的源头。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会发现,生出所谓《亚他尼修信经》这个遗腹子的尼西亚会议成员将三位一体理解成了多神的三位一体。事实上,不仅他们将三位一体理解成多神的三位一体,整个基督教界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关于神的一切认识皆源于这个信经,每个人都赞成信经上的话所指示的信仰。
如果有人质疑基督教界当今的信仰是多神的三位一体,就让我呼求任意一位证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我呼求大学的教师和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着紫袍的红衣主教,甚至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各自都思考这个问题,然后说出他们脑海浮现出的想法。若我们顺着对于普遍所接受的神之教义的这些话追寻下去,这一点岂不像水晶杯里的水那样清晰而透明吗?例如,它声称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为神和主;按照基督真理,他们应该承认每一个位格都单独为神和主,但天主教或基督教,或信仰禁止说出或命名三神和主。所以,真理与宗教,或真理与信仰不是一,而是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该信经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加上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信经的炮制者们在全世界面前遭人耻笑,因为谁都会嘲笑三个神的观念。谁看不出附加条款中的矛盾呢?
然而,要是他们说,父有一个神性本质,子有一个神性本质,圣灵亦有一个神性本质,但并非三个神性本质,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那么这个秘密就能解释清楚了。我们可以将父理解为源头的神性,子是来自这一源头的神性人,圣灵是从这二者所发出的神性,因为这三者皆属于一位神。或者,若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类似人的灵魂之物,将神性人理解为类似属灵魂的身体之物,将圣灵理解为类似从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动之物,那么,这三个本质就容易理解了,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从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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