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5

SS15.为说明,若

SS15.为说明,若没有灵义,旧约圣言的预言部分在许多地方是无法理解的,我想引用少量经文。如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

耶和华要兴起鞭来攻击亚述,好像在俄立磐石那里击杀米甸人一样。耶和华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举起,像在埃及一样。到那日,他的重担必离开你的肩头,他的轭必离开你的颈项。他要来到亚叶;经过米矶仑;指挥军队攻击密抹;他们要经过米巴拉(Mebara)。基比亚将成为我们的居所;拉玛因惧怕就战兢;扫罗的基比亚人逃跑。迦琳的女子哪,要大声恸哭!莱煞哪,须听,困苦的亚拿突啊!玛得米要成为流浪者;基柄的居民要聚集。在挪伯不是还有一个立定的日子吗?锡安女子的山,就是耶路撒冷的山冈要抡手。森林的密丛,耶和华要用铁器砍下,黎巴嫩的树木必因大能者倒下。(以赛亚书10:26–32, 34)

我们在此看到的只是名字,没有灵义的帮助,就无法从中提取任何意义;就灵义而言,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从灵义可以推断,这些话表示整个教会因败坏一切真理并确认虚假的记忆知识而遭到毁灭。

以赛亚书的另一处:

到那日,以法莲的嫉妒就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他们要向海飞在非利士人的肩头上,一同掳掠东方人;以东和摩押必是他们手的伸出。耶和华必向埃及海的舌头发诅咒,用猛烈的灵在大河之上抡手,击打它,使它分为七条溪河,让祂可以穿鞋过去。那时,为祂余剩的百姓,就是从亚述剩下回来的,必有一条大道。(以赛亚书11:13-16)

此处,也没有人会看到任何神性事物,除非知道这几个名字表示什么;然而,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以及那时会发生什么事,这从1-10节经文明显看出来。所以,没有灵义的帮助,谁会明白这些话依次表示什么?也就是说,人们若由于无知而陷入虚假,然而没有让自己被邪恶引入歧途,就会来到主这里;那时教会将理解圣言,虚假也不再伤害他们。

没有名字的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人子啊,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对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你们要吃脂肪吃到饱足,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这样在列族中建立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人若不从灵义知道祭筵、肉、血、马匹、战车、勇士和战士表示什么,就会以为他们真的要吃喝这些东西。但灵义教导:从主耶和华在以色列山上所要献上的祭筵“吃肉喝血”表示将来自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归给人自己;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都召集到主的国度,尤其是主在诸民族当中重新建立教会。谁看不出“肉”在此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难道他们真的要喝血喝到醉,还要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先知书中还有上千处经文同样是这种情况。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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