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5

SS15.为说明,若

SS15.为说明,若没有灵义,旧约圣言的预言部分在许多地方是无法理解的,我想引用少量经文。如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

耶和华要兴起鞭来攻击亚述,好像在俄立磐石那里击杀米甸人一样。耶和华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举起,像在埃及一样。到那日,他的重担必离开你的肩头,他的轭必离开你的颈项。他要来到亚叶;经过米矶仑;指挥军队攻击密抹;他们要经过米巴拉(Mebara)。基比亚将成为我们的居所;拉玛因惧怕就战兢;扫罗的基比亚人逃跑。迦琳的女子哪,要大声恸哭!莱煞哪,须听,困苦的亚拿突啊!玛得米要成为流浪者;基柄的居民要聚集。在挪伯不是还有一个立定的日子吗?锡安女子的山,就是耶路撒冷的山冈要抡手。森林的密丛,耶和华要用铁器砍下,黎巴嫩的树木必因大能者倒下。(以赛亚书10:26–32, 34)

我们在此看到的只是名字,没有灵义的帮助,就无法从中提取任何意义;就灵义而言,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从灵义可以推断,这些话表示整个教会因败坏一切真理并确认虚假的记忆知识而遭到毁灭。

以赛亚书的另一处:

到那日,以法莲的嫉妒就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他们要向海飞在非利士人的肩头上,一同掳掠东方人;以东和摩押必是他们手的伸出。耶和华必向埃及海的舌头发诅咒,用猛烈的灵在大河之上抡手,击打它,使它分为七条溪河,让祂可以穿鞋过去。那时,为祂余剩的百姓,就是从亚述剩下回来的,必有一条大道。(以赛亚书11:13-16)

此处,也没有人会看到任何神性事物,除非知道这几个名字表示什么;然而,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以及那时会发生什么事,这从1-10节经文明显看出来。所以,没有灵义的帮助,谁会明白这些话依次表示什么?也就是说,人们若由于无知而陷入虚假,然而没有让自己被邪恶引入歧途,就会来到主这里;那时教会将理解圣言,虚假也不再伤害他们。

没有名字的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人子啊,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对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你们要吃脂肪吃到饱足,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这样在列族中建立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人若不从灵义知道祭筵、肉、血、马匹、战车、勇士和战士表示什么,就会以为他们真的要吃喝这些东西。但灵义教导:从主耶和华在以色列山上所要献上的祭筵“吃肉喝血”表示将来自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归给人自己;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都召集到主的国度,尤其是主在诸民族当中重新建立教会。谁看不出“肉”在此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难道他们真的要喝血喝到醉,还要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先知书中还有上千处经文同样是这种情况。

诠释启示录 #1093

1093.“有大权柄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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