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5

SS15.为说明,若

SS15.为说明,若没有灵义,旧约圣言的预言部分在许多地方是无法理解的,我想引用少量经文。如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

耶和华要兴起鞭来攻击亚述,好像在俄立磐石那里击杀米甸人一样。耶和华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举起,像在埃及一样。到那日,他的重担必离开你的肩头,他的轭必离开你的颈项。他要来到亚叶;经过米矶仑;指挥军队攻击密抹;他们要经过米巴拉(Mebara)。基比亚将成为我们的居所;拉玛因惧怕就战兢;扫罗的基比亚人逃跑。迦琳的女子哪,要大声恸哭!莱煞哪,须听,困苦的亚拿突啊!玛得米要成为流浪者;基柄的居民要聚集。在挪伯不是还有一个立定的日子吗?锡安女子的山,就是耶路撒冷的山冈要抡手。森林的密丛,耶和华要用铁器砍下,黎巴嫩的树木必因大能者倒下。(以赛亚书10:26–32, 34)

我们在此看到的只是名字,没有灵义的帮助,就无法从中提取任何意义;就灵义而言,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从灵义可以推断,这些话表示整个教会因败坏一切真理并确认虚假的记忆知识而遭到毁灭。

以赛亚书的另一处:

到那日,以法莲的嫉妒就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他们要向海飞在非利士人的肩头上,一同掳掠东方人;以东和摩押必是他们手的伸出。耶和华必向埃及海的舌头发诅咒,用猛烈的灵在大河之上抡手,击打它,使它分为七条溪河,让祂可以穿鞋过去。那时,为祂余剩的百姓,就是从亚述剩下回来的,必有一条大道。(以赛亚书11:13-16)

此处,也没有人会看到任何神性事物,除非知道这几个名字表示什么;然而,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以及那时会发生什么事,这从1-10节经文明显看出来。所以,没有灵义的帮助,谁会明白这些话依次表示什么?也就是说,人们若由于无知而陷入虚假,然而没有让自己被邪恶引入歧途,就会来到主这里;那时教会将理解圣言,虚假也不再伤害他们。

没有名字的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人子啊,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对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你们要吃脂肪吃到饱足,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这样在列族中建立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人若不从灵义知道祭筵、肉、血、马匹、战车、勇士和战士表示什么,就会以为他们真的要吃喝这些东西。但灵义教导:从主耶和华在以色列山上所要献上的祭筵“吃肉喝血”表示将来自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归给人自己;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都召集到主的国度,尤其是主在诸民族当中重新建立教会。谁看不出“肉”在此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难道他们真的要喝血喝到醉,还要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先知书中还有上千处经文同样是这种情况。

诠释启示录 #1070

1070.“他们还没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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