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5.为说明,若没有灵义,旧约圣言的预言部分在许多地方是无法理解的,我想引用少量经文。如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
耶和华要兴起鞭来攻击亚述,好像在俄立磐石那里击杀米甸人一样。耶和华的杖要向海伸出,把杖举起,像在埃及一样。到那日,他的重担必离开你的肩头,他的轭必离开你的颈项。他要来到亚叶;经过米矶仑;指挥军队攻击密抹;他们要经过米巴拉(Mebara)。基比亚将成为我们的居所;拉玛因惧怕就战兢;扫罗的基比亚人逃跑。迦琳的女子哪,要大声恸哭!莱煞哪,须听,困苦的亚拿突啊!玛得米要成为流浪者;基柄的居民要聚集。在挪伯不是还有一个立定的日子吗?锡安女子的山,就是耶路撒冷的山冈要抡手。森林的密丛,耶和华要用铁器砍下,黎巴嫩的树木必因大能者倒下。(以赛亚书10:26–32, 34)
我们在此看到的只是名字,没有灵义的帮助,就无法从中提取任何意义;就灵义而言,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从灵义可以推断,这些话表示整个教会因败坏一切真理并确认虚假的记忆知识而遭到毁灭。
以赛亚书的另一处:
到那日,以法莲的嫉妒就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他们要向海飞在非利士人的肩头上,一同掳掠东方人;以东和摩押必是他们手的伸出。耶和华必向埃及海的舌头发诅咒,用猛烈的灵在大河之上抡手,击打它,使它分为七条溪河,让祂可以穿鞋过去。那时,为祂余剩的百姓,就是从亚述剩下回来的,必有一条大道。(以赛亚书11:13-16)
此处,也没有人会看到任何神性事物,除非知道这几个名字表示什么;然而,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以及那时会发生什么事,这从1-10节经文明显看出来。所以,没有灵义的帮助,谁会明白这些话依次表示什么?也就是说,人们若由于无知而陷入虚假,然而没有让自己被邪恶引入歧途,就会来到主这里;那时教会将理解圣言,虚假也不再伤害他们。
没有名字的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人子啊,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对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筵,你们要吃脂肪吃到饱足,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这样在列族中建立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人若不从灵义知道祭筵、肉、血、马匹、战车、勇士和战士表示什么,就会以为他们真的要吃喝这些东西。但灵义教导:从主耶和华在以色列山上所要献上的祭筵“吃肉喝血”表示将来自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归给人自己;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都召集到主的国度,尤其是主在诸民族当中重新建立教会。谁看不出“肉”在此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难道他们真的要喝血喝到醉,还要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先知书中还有上千处经文同样是这种情况。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神性真理生活,从这真理可以知道他的品质,他也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证明了这一点。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的信仰应被除去,这一点可从刚刚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就是指这些教义。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所以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一起提及“公义和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平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耶利米书:
让荣耀的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又: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又: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撑。(诗篇89:14)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们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之良善,“公平”论及良善之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或真实和公义”(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是真理,全然公义;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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