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4

SS14.当主向门徒

SS14.当主向门徒说到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在祂对教会一系列状态变化的预言的末尾,祂说: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29—31)

就灵义而言,这些话不是说太阳和月亮要变黑,众星从天上坠落,主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人们会看见祂与拿着号筒的使者在云里。相反,每个词都表示与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这些话论及教会末期的状态。因为就灵义而言,“变黑”的“日头”表示作为爱的一个对象的主;“不放光”的“月亮”表示作为信的一个对象的主;“从天上坠落”的“众星”表示将要消亡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显在天上”的“人子的兆头”表示神性真理的显现;“地上哀哭”的“众支派”表示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的缺乏;“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表示主在圣言中的存在,以及启示;“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灵义;用号筒大声的使者表示作为神性真理源头的天堂;“将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表示教会在爱与信方面的一个新样。

这段经文的意思不是说太阳和月亮变黑,众星坠落到地上,这一点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其中同样的话论到主降世时的教会状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和烈怒。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察罚世界。(以赛亚书13:9–11; 24:21, 2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已经临近。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约珥书2:1–2, 10; 3:15)

以西结书:

我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我要用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变为昏暗,把黑暗放在你的地上。(以西结书32:7–8)

“耶和华的日子”表示主的降临,当良善和真理在教会荡然无存,也不再有关于主的任何知识时,主就会降临。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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