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4

SS14.当主向门徒

SS14.当主向门徒说到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在祂对教会一系列状态变化的预言的末尾,祂说: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29—31)

就灵义而言,这些话不是说太阳和月亮要变黑,众星从天上坠落,主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人们会看见祂与拿着号筒的使者在云里。相反,每个词都表示与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这些话论及教会末期的状态。因为就灵义而言,“变黑”的“日头”表示作为爱的一个对象的主;“不放光”的“月亮”表示作为信的一个对象的主;“从天上坠落”的“众星”表示将要消亡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显在天上”的“人子的兆头”表示神性真理的显现;“地上哀哭”的“众支派”表示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的缺乏;“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表示主在圣言中的存在,以及启示;“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灵义;用号筒大声的使者表示作为神性真理源头的天堂;“将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表示教会在爱与信方面的一个新样。

这段经文的意思不是说太阳和月亮变黑,众星坠落到地上,这一点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其中同样的话论到主降世时的教会状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和烈怒。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察罚世界。(以赛亚书13:9–11; 24:21, 2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已经临近。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约珥书2:1–2, 10; 3:15)

以西结书:

我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我要用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变为昏暗,把黑暗放在你的地上。(以西结书32:7–8)

“耶和华的日子”表示主的降临,当良善和真理在教会荡然无存,也不再有关于主的任何知识时,主就会降临。

诠释启示录 #489

489.启8:2.“

489.启8:2.“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表示所有天堂与主更内层、更紧密地结合。这从“七位天使”和“站在神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七位天使”是指所有天堂,“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参看AE 257, 299节),“天使”表示天堂(也可参看AE 90, 302, 307节);“站在神面前”是指与主结合(对此,可参看AE 462, 477节)。下文会解释为何“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表示所有天堂与主更内层、更紧密地结合。

489a.“有七枝号赐给他们”表示来自它们的流注,以及由此而来的状态变化和分离。这从“号”或“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号”或“角”是指将要被揭示,和被清楚、明显揭示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55, 262节),在此是指经由众天堂从主而来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因为接下来所论述的一切变化和分离都通过这流注实现。事实上,每次天使吹号,经上就描述一种变化,一次分离也实现了;因此,在下文,“吹号”表示流注。

前面(AE 413a, 418a—419a, 426节)已经阐述并说明,状态的一切变化,以及恶人与善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发生在审判之前和审判期间,是通过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更强烈或更温和的内层流注实现的;还说明这流注发生的方式和它所产生的效果。这流注由“天使拿着盛满坛上的火的香炉,把它倒在地上”(启8:5),然后由“天使吹号”来表示。由于这些事是由主通过众天堂完成的,所以主首先将众天堂与祂自己更内层、紧密地结合起来,否则天堂也会濒临危险,所以这种结合由“七位天使站在神面前”来表示,“站在神面前”表示与祂结合;当他们与祂更内层、紧密地结合时,那些没有属灵良善在里面的人就被分离;因为能结合的,只是属灵良善,而不是没有从属灵良善获得其本质和存在的任何外在或属世良善。

那些拥有某种程度的聪明之人可能会理解,当主通过进入天使的属灵良善,并由此进入恶人内层的一种强烈流注而将天使与祂自己更内层、紧密地结合起来时,恶人就与善人分离了。因为通过这种流注,只在外在伪装良善的恶人的内层就打开了;当他们的内层打开时,内心隐藏的邪恶和虚假就显明了。其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属灵良善;没有属灵良善的外在良善只是表面的良善,是假装和虚伪的。这良善具有这种品质,这一点并不明显,直到内层赤露敞开。属灵良善是由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在人里面形成的;而与内在属灵良善分离的外在良善是通过一种以自我和世界,或荣誉、利益和肉体享受为目的的道德生活形成的。如果只关注这些,那么神性真理就会被视为毫不重要,除非是获得名声的手段;这名声只以上述外在事物为目的。关于内在良善和外在良善在善人和恶人那里的性质,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3节)。提前说明这些事,是为了理解下文。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在前面引用的地方所阐述和说明的(AE 413a, 418a—419a, 4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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