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3.在启示录第9章,经上说:
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蝗虫的形状好像预备出战的马一样,头上戴的好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男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钩,有能力伤人五个月。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按着希伯来话,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名叫亚玻伦。(启示录9:1—3, 7—11)
谁也无法理解这一切,除非灵义向他揭开;因为此处没有一句话是空洞的;相反,每个细节都有自己的含义。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当圣言中的真理的一切知识都被毁灭,那些变得感官化的人因此确信虚假就是真理时,教会的状态。
“从天落下的星”表示被毁的真理的知识;“昏暗的日头和天空”表示真理之光变为幽暗;“从这坑的烟中出来的蝗虫”表示在最外在或最表层的事物,就是诸如存在于那些已经变得感官化,并出于谬见或假象来看待和评判一切事物的人中间的那类事物中的虚假;“蝎子”表示他们的说服力。蝗虫看上去“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他们的推理好像来自对真理的理解;蝗虫“头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脸面好像男人的脸面”表示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就像胜利者,有智慧;“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表示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好像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它们的“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他们的感官印象(这些感官印象是属世人最表层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好像拥有掌管一切的能力。
“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基于谬见或假象的论据,他们用这些论据来争战并战胜;“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表示他们的推理仿佛基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他们不得不捍卫它们;“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他们的说服力;“尾巴上有毒钩”表示他们利用这种能力进行欺骗的技能;它们“有能力伤人五个月”表示他们在那些致力于理解真理并感知良善的人身上引发的一种麻木;“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名叫亚巴顿或亚玻伦”表示他们的虚假来自地狱,就是那些纯粹属世,并喜爱自己聪明的人所住的地方。
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这些灵义无一显明于字义。启示录处处都是这样。要知道,就灵义而言,一切事物都连贯于一个不间断的联系中,字义或属世意义上的每一句话都有助于它的精美结构。所以,哪怕从中取走一句话,这个联系就会打破,这种连贯性就会消失。为防止这一点,在这本预言书的末尾,经上补充说:一句话也不可删减(启示录22:19)。旧约的预言书同样如此;为了防止有什么删减,按照主的神性治理的安排,其中的一切细节,甚至连字母都被数算过;这项工作由文士完成。
854.“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因此,前面说: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还说: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显而易见,主不会使人们成为君王和祭司,但祂会使他们成为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天使。“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AR 20, 483, 664, 830节)。“祭司”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因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正因如此,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主的祭司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关于这两个国度,详情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节)。
前面说,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但要知道,他们永远在接受它们,或说永远是接受者,因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不能被任何天使或人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只能看上去像是他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没有哪个天使或人能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本身为良善和真理的良善和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并且不断被保守在其中。因此,有人若进入天堂,并认为良善和真理被他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就会立刻从天上被送下来接受教导。从这些事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
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一点可从其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由于它们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已经被引用,所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的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这拯救的工作来自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9节);亚伦和他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按顺序发展的主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祭司”和“祭司的职分”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主的祭司职分和王权(AC 3404, 3405, 3009节);祭司管理教会事务,君王管理民事事务(AC 10793节);祭司要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从而引向主(AC 10794节);他们不能声称自己有权掌管人们的灵魂(AC 10795节);祭司可以因圣物而拥有尊严,但不可以将这尊严归于自己,而是要归于主,圣物唯独来自主,因为祭司职分并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附着于这个人,或说紧挨着他(AC 10796, 10797节);在圣言中,不承认主的祭司具有相反的意义(AC 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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