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3

SS13.在启示录第

SS13.在启示录第9章,经上说:

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蝗虫的形状好像预备出战的马一样,头上戴的好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男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钩,有能力伤人五个月。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按着希伯来话,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名叫亚玻伦。(启示录9:1—3, 7—11)

谁也无法理解这一切,除非灵义向他揭开;因为此处没有一句话是空洞的;相反,每个细节都有自己的含义。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当圣言中的真理的一切知识都被毁灭,那些变得感官化的人因此确信虚假就是真理时,教会的状态。

“从天落下的星”表示被毁的真理的知识;“昏暗的日头和天空”表示真理之光变为幽暗;“从这坑的烟中出来的蝗虫”表示在最外在或最表层的事物,就是诸如存在于那些已经变得感官化,并出于谬见或假象来看待和评判一切事物的人中间的那类事物中的虚假;“蝎子”表示他们的说服力。蝗虫看上去“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他们的推理好像来自对真理的理解;蝗虫“头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脸面好像男人的脸面”表示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就像胜利者,有智慧;“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表示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好像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它们的“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他们的感官印象(这些感官印象是属世人最表层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好像拥有掌管一切的能力。

“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基于谬见或假象的论据,他们用这些论据来争战并战胜;“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表示他们的推理仿佛基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他们不得不捍卫它们;“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他们的说服力;“尾巴上有毒钩”表示他们利用这种能力进行欺骗的技能;它们“有能力伤人五个月”表示他们在那些致力于理解真理并感知良善的人身上引发的一种麻木;“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名叫亚巴顿或亚玻伦”表示他们的虚假来自地狱,就是那些纯粹属世,并喜爱自己聪明的人所住的地方。

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这些灵义无一显明于字义。启示录处处都是这样。要知道,就灵义而言,一切事物都连贯于一个不间断的联系中,字义或属世意义上的每一句话都有助于它的精美结构。所以,哪怕从中取走一句话,这个联系就会打破,这种连贯性就会消失。为防止这一点,在这本预言书的末尾,经上补充说:一句话也不可删减(启示录22:19)。旧约的预言书同样如此;为了防止有什么删减,按照主的神性治理的安排,其中的一切细节,甚至连字母都被数算过;这项工作由文士完成。

揭秘启示录 #668

668.“因你的公平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圣言的真理被打开时见证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此生活,他的品质由此被认识,并且他将照此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已打开,见证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见证了这一点。圣言现已打开,并且见证了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之信要被除去;这一点从已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言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篇》;这些由“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来表示。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译判断,判语,典章)表示神性真理,“公义”(justice)表示神性良善,故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公义和公平”都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平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让荣耀者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在地上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滔滔激流。(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柱。(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耶利米书4:2; 22:3, 13, 15;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的良善,“公平”论及良善的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和公义”(以赛亚书11:5;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判语是真理,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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