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3

SS13.在启示录第

SS13.在启示录第9章,经上说:

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蝗虫的形状好像预备出战的马一样,头上戴的好像冠冕,仿佛是金的;脸面好像男人的脸面;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它们有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钩,有能力伤人五个月。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按着希伯来话,名叫亚巴顿;按着希腊话,名叫亚玻伦。(启示录9:1—3, 7—11)

谁也无法理解这一切,除非灵义向他揭开;因为此处没有一句话是空洞的;相反,每个细节都有自己的含义。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当圣言中的真理的一切知识都被毁灭,那些变得感官化的人因此确信虚假就是真理时,教会的状态。

“从天落下的星”表示被毁的真理的知识;“昏暗的日头和天空”表示真理之光变为幽暗;“从这坑的烟中出来的蝗虫”表示在最外在或最表层的事物,就是诸如存在于那些已经变得感官化,并出于谬见或假象来看待和评判一切事物的人中间的那类事物中的虚假;“蝎子”表示他们的说服力。蝗虫看上去“好像预备出战的马”表示他们的推理好像来自对真理的理解;蝗虫“头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脸面好像男人的脸面”表示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就像胜利者,有智慧;“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表示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好像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它们的“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他们的感官印象(这些感官印象是属世人最表层的东西),在他们看来好像拥有掌管一切的能力。

“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基于谬见或假象的论据,他们用这些论据来争战并战胜;“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表示他们的推理仿佛基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他们不得不捍卫它们;“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他们的说服力;“尾巴上有毒钩”表示他们利用这种能力进行欺骗的技能;它们“有能力伤人五个月”表示他们在那些致力于理解真理并感知良善的人身上引发的一种麻木;“它们有无底坑的使者作它们的王,名叫亚巴顿或亚玻伦”表示他们的虚假来自地狱,就是那些纯粹属世,并喜爱自己聪明的人所住的地方。

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这些灵义无一显明于字义。启示录处处都是这样。要知道,就灵义而言,一切事物都连贯于一个不间断的联系中,字义或属世意义上的每一句话都有助于它的精美结构。所以,哪怕从中取走一句话,这个联系就会打破,这种连贯性就会消失。为防止这一点,在这本预言书的末尾,经上补充说:一句话也不可删减(启示录22:19)。旧约的预言书同样如此;为了防止有什么删减,按照主的神性治理的安排,其中的一切细节,甚至连字母都被数算过;这项工作由文士完成。

揭秘启示录 #48

48.“眼目如同火焰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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