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2

SS12.在启示录第

SS12.在启示录第六章,经上说:

我看见羔羊揭开书卷的第一印的时候,有一匹白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有一把大剑赐给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有一匹黑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有一匹灰色马出来,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启示录6:1—8)

只有通过灵义才能破译这些话的含义;当我们知道揭开印,马等等的含义时,就会完全解开这一切。它们描述了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教会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状态:“羔羊揭开书卷的七印”表示主把教会的这些状态显明出来;“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对圣言真理的理解;骑在马上的所拿的“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仁和信的教义;“冠冕”表示永生,就是胜利的奖赏。

“红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二个状态,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大剑”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黑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三个状态,在真理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天平”表示对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它几乎一文不值。“灰色马”表示在教会的第四个或末后状态,对圣言的理解被邪恶的生活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灭绝;“死”表示永恒的诅咒。这就是这些事物在灵义上的含义,这在字义或属世意义上并不明显;所以若不在某个时间揭开灵义,圣言在这段经文和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上仍是关闭的,并且关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最终没有人会知道它的神性神圣性藏在何处。这同样适用于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的“四匹马”和“四辆车”的含义(撒迦利亚书6:1–8)。

诠释启示录 #37

37.“众目要看见祂

37.“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将承认祂。这从“看见”和“目”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感知和承认(参看《属天的奥秘》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723, 10705节);“目”是指理解力和信(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拥有信,因而拥有理解力。“目(即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一点是由于对应;因为理解力就是内在视觉,正是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事实上,理解力或内在视觉使眼睛指向它的对象,并为了接受而安排它的许多内在部位。这就是为何虹膜和瞳孔时而扩张,时而收缩,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时而闪亮,与理解力的渴望和情感完全同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思维的情感从眼睛就能看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对应,眼睛表示理解力。眼睛也表示信,因为信之真理只住在理解力中;不住在那里的真理不在这个人里面(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6节)。“眼睛或目”在灵义上指信也是由于天使看主的方式;因为天使不断把脸转向主,以信和理解力来看祂;关于这种转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3, 142–143, 145, 151, 153, 255, 272, 5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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