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2.在启示录第六章,经上说:
我看见羔羊揭开书卷的第一印的时候,有一匹白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有一把大剑赐给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有一匹黑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有一匹灰色马出来,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启示录6:1—8)
只有通过灵义才能破译这些话的含义;当我们知道揭开印,马等等的含义时,就会完全解开这一切。它们描述了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教会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状态:“羔羊揭开书卷的七印”表示主把教会的这些状态显明出来;“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对圣言真理的理解;骑在马上的所拿的“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仁和信的教义;“冠冕”表示永生,就是胜利的奖赏。
“红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二个状态,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大剑”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黑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三个状态,在真理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天平”表示对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它几乎一文不值。“灰色马”表示在教会的第四个或末后状态,对圣言的理解被邪恶的生活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灭绝;“死”表示永恒的诅咒。这就是这些事物在灵义上的含义,这在字义或属世意义上并不明显;所以若不在某个时间揭开灵义,圣言在这段经文和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上仍是关闭的,并且关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最终没有人会知道它的神性神圣性藏在何处。这同样适用于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的“四匹马”和“四辆车”的含义(撒迦利亚书6:1–8)。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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