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2.在启示录第六章,经上说:
我看见羔羊揭开书卷的第一印的时候,有一匹白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有一把大剑赐给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有一匹黑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有一匹灰色马出来,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启示录6:1—8)
只有通过灵义才能破译这些话的含义;当我们知道揭开印,马等等的含义时,就会完全解开这一切。它们描述了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教会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状态:“羔羊揭开书卷的七印”表示主把教会的这些状态显明出来;“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对圣言真理的理解;骑在马上的所拿的“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仁和信的教义;“冠冕”表示永生,就是胜利的奖赏。
“红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二个状态,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大剑”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黑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三个状态,在真理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天平”表示对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它几乎一文不值。“灰色马”表示在教会的第四个或末后状态,对圣言的理解被邪恶的生活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灭绝;“死”表示永恒的诅咒。这就是这些事物在灵义上的含义,这在字义或属世意义上并不明显;所以若不在某个时间揭开灵义,圣言在这段经文和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上仍是关闭的,并且关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最终没有人会知道它的神性神圣性藏在何处。这同样适用于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的“四匹马”和“四辆车”的含义(撒迦利亚书6:1–8)。
L9.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阴间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从他们吧;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9, 31)
约翰福音:
腓力对拿但业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约翰福音1:45)
马太福音: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
同一福音书:
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马太福音11:13)
路加福音: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路加福音16:16)
马太福音: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爱主你的神,要爱邻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 39, 40)
在这些经文中,“摩西和先知”、“律法和先知”都表示摩西五经和先知书中所写的一切。“律法”尤表摩西所写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看得更明显,路加福音: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耶稣上耶路撒冷去,要把祂献与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打开子宫的男丁必称圣归主。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说,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父母带耶稣进入圣殿,要照律法的规矩办理祂的事。他们照主的律法办完了一切的事。(路加福音2:22-24, 27, 39)
约翰福音: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约翰福音8:5)
同一福音书:
律法是藉着摩西而赐的。(约翰福音1:17)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在论述这些事的地方,如摩西五经中所写的,它们有时被称为“律法”,有时被称为“摩西”(在马太福音8:4; 马可福音10:2-4; 12:19; 路加福音20:28, 37; 约翰福音3:14; 7:19, 51; 8:17; 19:7中也是如此)。经上所吩咐的许多事也被摩西称为“律法”,如燔祭(利未记6:9; 7:37);祭牲(利未记6:25; 7:1-11);素祭(利未记6:14);大麻风(利未记14:2);疑恨(民数记5:29, 30);拿细耳人(民数记6:13, 21)。摩西自己称他的书为“律法”:
摩西将这律法写出来,交给抬耶和华约柜的祭司利未子孙。摩西对他们说,把这律法书拿来,放在耶和华的约柜旁边。(申命记31:9, 11, 26)
它被放在旁边,是因为石版在这柜子里面,严格意义上说,石版就是律法。后来,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
大祭司希勒家对书记沙番说,我在耶和华家里得了律法书。王听见律法书上的话,便撕裂衣服。(列王纪下22:8, 11;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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