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2

SS12.在启示录第

SS12.在启示录第六章,经上说:

我看见羔羊揭开书卷的第一印的时候,有一匹白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有一把大剑赐给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有一匹黑马出来,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有一匹灰色马出来,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启示录6:1—8)

只有通过灵义才能破译这些话的含义;当我们知道揭开印,马等等的含义时,就会完全解开这一切。它们描述了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教会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状态:“羔羊揭开书卷的七印”表示主把教会的这些状态显明出来;“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对圣言真理的理解;骑在马上的所拿的“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仁和信的教义;“冠冕”表示永生,就是胜利的奖赏。

“红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二个状态,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大剑”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黑马”表示在教会的第三个状态,在真理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天平”表示对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它几乎一文不值。“灰色马”表示在教会的第四个或末后状态,对圣言的理解被邪恶的生活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灭绝;“死”表示永恒的诅咒。这就是这些事物在灵义上的含义,这在字义或属世意义上并不明显;所以若不在某个时间揭开灵义,圣言在这段经文和启示录的其它经文上仍是关闭的,并且关得如此之紧,以至于最终没有人会知道它的神性神圣性藏在何处。这同样适用于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的“四匹马”和“四辆车”的含义(撒迦利亚书6:1–8)。

真实的基督教 #532

532.真正的悔改就

532.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不仅省察人的生活行为,而且省察人的意愿意图。原因在于,行为是认知和意愿的产物。思维使人说话,意愿使人行动;因此,言语就是思维在说话,行为就是意愿在行动。由于这就是一切言与行的起源,因此毋庸置疑,身体犯罪就是意愿和思维这二者在犯罪。事实上,人能悔改身体层面所犯的罪行,却仍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就像砍下了坏树的树干,却将根留在地里;这根会再长出同样的坏树,并开枝散叶。但若连这根也毁了,情况就不同了;当人同时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通过悔改除去自己的罪恶时,其情形也是如此。人能通过省察自己的思维而省察自己的意愿意图,因为意图将自身显明在这些思维中。例如,当人的思维、意愿和意图倾向于报复、行淫、偷窃、作假见证,并渴望这些事,乃至想要亵渎神、圣言和教会等等时。他若继续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查究自己要不是因为害怕法律和损毁名声,是否会犯下这些恶行,若经查究后,决定不再意愿这些行为,因为它们是罪,那么就真的从内心悔改了。若他以这些邪恶为乐,同时完全可以自由去做,但仍停止并放弃,则更是如此。若反复这样做,他就会发现,他从这些恶中所得到的乐趣不再有吸引力,最终送它们下地狱。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想要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为我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
凡通过这种悔改除去其意愿中的邪恶之人,就像人适时连根拔除魔鬼撒在他田里的稗子,好让主神救世主所撒的种子寻到好土,长出庄稼(马太福音1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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