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7

SS117.自上古时

SS117.自上古时代起就有宗教的存在,世界各地的居民都知道神,对死后的生命也有所了解;但这种知识绝非来自他们自己,或他们自己的聪明、敏锐,而是来自前面所说的古圣言(101—103节),后来则来自以色列人的圣言。宗教事物从这两部圣言传到印度及其群岛,并经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到非洲各国,又从亚洲沿海地区传到希腊,从希腊传到意大利。然而,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写成,而这些代表是世上诸如对应于天上事物,并因此表示或象征它们的那类事物,所以许多民族的宗教沦为偶像崇拜,在希腊则沦为神话传说,其中神的属性和特征变成了众多神明;他们还设了一位至高神来管理这些神,并根据耶和华的名字给这位神起名叫朱庇特。众所周知,他们知道伊甸园,大洪水和圣火,知道四个时代,从第一个时代,即黄金时代直到最后一个时代,即铁器时代;而在圣言中,这四个时代表示教会的四个状态(如但以理书2:31–35)。人们还知道,后来出现并摧毁许多民族以前的宗教的伊斯兰教取自新旧约圣言。

揭秘启示录 #853

853.“第二次的死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第二次的死”无非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就是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死就是被罚入地狱。而且,由于第二次的死是罚入地狱,第一次的死是离世,后一种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启示录中无一处提到“第一次的死”,而本章14节经文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后面的经文(21:8)和前面的经文(2:11)同样提到“第二次的死”。人若没有发现这一点,很可能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就是此处“第二次的死”所指的;同样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所以经上没有一处提到“第二次复活”(参看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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