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17.自上古时代起就有宗教的存在,世界各地的居民都知道神,对死后的生命也有所了解;但这种知识绝非来自他们自己,或他们自己的聪明、敏锐,而是来自前面所说的古圣言(101—103节),后来则来自以色列人的圣言。宗教事物从这两部圣言传到印度及其群岛,并经埃及和埃塞俄比亚传到非洲各国,又从亚洲沿海地区传到希腊,从希腊传到意大利。然而,由于圣言只能通过代表写成,而这些代表是世上诸如对应于天上事物,并因此表示或象征它们的那类事物,所以许多民族的宗教沦为偶像崇拜,在希腊则沦为神话传说,其中神的属性和特征变成了众多神明;他们还设了一位至高神来管理这些神,并根据耶和华的名字给这位神起名叫朱庇特。众所周知,他们知道伊甸园,大洪水和圣火,知道四个时代,从第一个时代,即黄金时代直到最后一个时代,即铁器时代;而在圣言中,这四个时代表示教会的四个状态(如但以理书2:31–35)。人们还知道,后来出现并摧毁许多民族以前的宗教的伊斯兰教取自新旧约圣言。
458.“还是去拜鬼魔”表因此他们陷入其欲望的邪恶,并与地狱里的同类合而为一。“鬼魔”或“魔鬼”表示源自尘世之爱的邪恶欲望;原因在于,在地狱中,陷入这些欲望的人被称作“魔鬼”;陷入这些欲望的世人死后也会变成魔鬼。魔鬼与这些世人也有一个结合;因为就其情感而言,每个世人都与灵人结合,以致他们合而为一;由此明显可知,“拜鬼魔”是指由于对它们的爱而满足这些欲望。因此,人若将“唯信”奉为宗教信仰之首,或奉为他的偶像,就会留在恶中,因为他没有在自己身上查出任何他称之为罪的恶,因而并不渴望通过悔改除去它;由于每种恶都由欲望构成,无非是成捆的欲望,故可知,凡不查找自己身上的任何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这只能通过悔改才能实现)的人,死后都会变成魔鬼。
在以下经文,“鬼魔”(或魔鬼、鬼怪)无非表示这类欲望:
他们献祭给鬼魔、并不是真神。(申命记32:17)
以色列人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诗篇106:37)
旷野的走兽(Ziim)要和豺狼(Ijim)相遇,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要与伴偶互应。(以赛亚书34:14)
野兽(Ziim)要躺卧在那里,咆哮的兽(Ochim)满了房屋,猫头鹰的女儿(daughters of the owl)住在那里,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走兽(Ziim)、豺狼(Ijim)、咆哮的兽(Ochim)、“猫头鹰的女儿”表示各种欲望;“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表示诸如属于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和萨梯(satyrs)的那类欲望: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牢狱。(启示录18:2)
主从所赶出去的魔鬼就是他们在世时的这类欲望(对此,可参看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马可福音1:32, 34;路加福音4:33-37,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注: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阳具之神”;萨梯(satyrs):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羊半人的好色徒。二者都是好色、淫欲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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