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6

SS116.我被允许

SS116.我被允许看见出生在遥远海岛上的人,他们在世间事务上是理性的,却对神一无所知。在灵界,这些人看上去就像类人猿,其生活与类人猿的生活极为相似。但他们因生而为人,从而具有接受属灵生命的能力,故被天使教导,通过认识到神是一个人而从灵性上活过来。至于人凭自己是什么样,这从地狱里的人明显看出来;他们当中就有一些不愿听见关于神的任何事,从而不能说出“神”这个名的知名人士和学者。我见过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过;还与一些一听见有人谈论神,就怒火中烧的人交谈过。

这就是一些听说过神,写过神,传讲过神之人的性质,其中许多人是耶稣会士。请想一想,就连这些人尚且如此,那么从来没听说过神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呢?正是由于意愿,也就是邪恶,这些人才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如前所述(115节),意愿引导理解力,并将它里面来自圣言的真理从它那里夺走。人若能凭自己知道有一位神,人死后会继续活着,为何不知道人死后仍是一个人呢?又为何相信他的灵魂或灵就像一口气或以太,没有看见的眼睛,听见的耳朵,说话的嘴巴,除非它与其身体再度联结并融合,哪怕这身体现在是一具死尸,甚至一架骷髅呢?

所以假如唯独从理性之光孵化出来的一种敬拜的教义真的存在,这教义岂不教导,人自己的自我要受到敬拜吗?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人们一直在做这种事,并且如今有些人仍在这样做,尽管他们从圣言知道唯独神当受到敬拜。任何其它种类的敬拜,甚至对日月的敬拜,都不可能从人自己的自我而来。

揭秘启示录 #920

920.启21:24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这些真理,如同肉眼看到物体那样。“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以及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这些真理,如同肉眼看到物体那样;因为属灵视觉的物体属于内在的理解力,都是属灵的真理;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这些真理,就如同肉眼看属世的物体。“光”在此表示凭他们里面来自主的内在启示而对神性真理的领悟(796节);“行走”表示生活(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启示领悟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不过,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和本节接下来的“君王”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之人,这种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君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下一节所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之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所以他们“行走”,也就是照它们正直地生活,以及在自己里面从内在看到它们,如同肉眼看到物体那样,关于他们的相关内容,前面所有记载(参看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划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属天良善,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就是智慧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正义的诫命生活乃因它们是神性律法,就像文明人照正义的诫命生活乃因它们是世间律法那样的人就是属天的。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只要将正义的世间律法当成神性律法,就能凭其照诫命或律法的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