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08.下面的经历有助于说明这个问题。一些来自阿比西尼亚的非洲灵人与我同在。在某一个时刻,他们的耳朵被打开了,因此他们听见地上某个敬拜的地方正在唱大卫诗篇。这一切以如此的快乐打动他们,以致他们加入唱诗。然而,过了没多久,他们的耳朵被关闭了,以致他们听不见任何唱诗声;但那时他们却被一种更大的快乐打动,因为这种快乐是属灵的,同时他们充满聪明,因为该诗篇论述了主与救赎。快乐的这种增长的原因是,与天上的某个社群,就是与那些在世上正在唱这诗篇的人结合的社群的交流向他们打开了。我从这个经历和其它许多类似经历清楚看出,与整个天堂的交流通过圣言实现。由于这个原因,按照主的旨意,欧洲国家,尤其阅读圣言的国家,与教会之外的各民族之间存在一种普遍的互动关系。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