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02.天堂天使告诉我,古人拥有一部完全以对应写成的圣言,只是后来遗失了;他们说,这部圣言仍保存在那些在世时曾拥有它的古人所住的天堂中,并在那里使用。在天堂,仍在使用这部圣言的古人部分来自迦南地和周边地区,如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阿拉伯、迦勒底、亚述、埃及、西顿、推罗和尼尼微。所有这些地区的居民都进行代表性敬拜,因而专注于对应知识。那个时代的智慧就源于这种知识,他们凭借它拥有一种内在感知,以及与天堂的一种交流。那些对这部圣言的对应关系拥有一种内在的深入认识的人被称为智者和聪明人,后来则被称为占卜者和博士。
然而,这部圣言却充满一种对应关系,只是这种对应关系以一种遥远的方式来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开始被许多人歪曲;按照主的圣治,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消失,并最终彻底遗失了;他们被赐予另一部圣言,这部圣言是由不那么遥远的对应关系构成的,并由以色列人当中的众先知完成。然而,这部圣言仍保留了迦南地和中东周边地区的许多地名;这些地名的含义类似于它们在古圣言中所具有的含义。正因如此,亚伯兰被吩咐去往迦南地,他从雅各所出的后代也被领回迦南地。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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