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0.在启示录第21章,经上如此描述圣耶路撒冷:
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有高大的墙,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有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名字写在上头;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墙的构造是碧玉的,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就是碧玉、蓝宝石、绿玛瑙、绿宝石、红玛瑙、红宝石、橄榄石、绿柱石、黄玉、绿玉、紫玛瑙、紫晶;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城本身是精金,好像明透的玻璃;城是四方的,长、宽、高都是一样,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启示录21:11, 12, 16-21)
所有这些事物都要作属灵的理解,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圣耶路撒冷表示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2—65节)解释过了。此外,由于耶路撒冷在此表示教会,故可推知,论到它(就是一座城,即城门、城墙、城墙的根基、它们的尺寸)的一切话都含有灵义在里面;因为构成教会的事物都是属灵的。这些细节的含义在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解释过了,所以我不再作进一步的解释。只需从这些例子来说明就够了:描述这城的细节里面都有灵义,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没有这灵义,我们在此处所写的东西中就找不到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如:城是精金的;城门是珍珠的;城墙是碧玉的;城墙的根基是各样宝石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本身在长、宽和高上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然而,凡因对应的知识而熟悉灵义的人都会明白,城墙及其根基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数字十二、一百四十四、一万二千所表相同,即表示在一个综合形式中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
376.仁与信若仅停留在身体领域,即头脑中,而非植根于行为中,对人来说一点用也没有。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段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其中的一部分: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祂撒种在好土里,这人留心听了道,就结实。耶稣说完这话,就大声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3-9,23,43)
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15-21,23)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雅各书1:22)
在震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案卷展开,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和华注目观看世人一切的举动,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作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动作为向我们怎样行,他已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6)
还有上千段这样的经文。
由此可见,仁与信在付诸于行动之前,还算不上仁与信。若只停留在行为之上的半空中,即脑海里,仁与信就象空中的会幕或神殿,这些东西无非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象被书虫吃掉的纸上的绘画;又象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住在屋里。所有这一切表明,仁与信只要停留在精神概念上,而不是尽可能付诸行动,共同存在于行为中,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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