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10.在启示录第21章,经上如此描述圣耶路撒冷:
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有高大的墙,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有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名字写在上头;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墙的构造是碧玉的,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就是碧玉、蓝宝石、绿玛瑙、绿宝石、红玛瑙、红宝石、橄榄石、绿柱石、黄玉、绿玉、紫玛瑙、紫晶;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城本身是精金,好像明透的玻璃;城是四方的,长、宽、高都是一样,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启示录21:11, 12, 16-21)
所有这些事物都要作属灵的理解,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圣耶路撒冷表示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2—65节)解释过了。此外,由于耶路撒冷在此表示教会,故可推知,论到它(就是一座城,即城门、城墙、城墙的根基、它们的尺寸)的一切话都含有灵义在里面;因为构成教会的事物都是属灵的。这些细节的含义在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解释过了,所以我不再作进一步的解释。只需从这些例子来说明就够了:描述这城的细节里面都有灵义,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没有这灵义,我们在此处所写的东西中就找不到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如:城是精金的;城门是珍珠的;城墙是碧玉的;城墙的根基是各样宝石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本身在长、宽和高上共有一万二千斯他丢,等等。然而,凡因对应的知识而熟悉灵义的人都会明白,城墙及其根基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数字十二、一百四十四、一万二千所表相同,即表示在一个综合形式中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
3207.“利百加就拿面纱盖住自己”表示真理的表象。这从“面纱”的含义清楚可知:新娘第一次见新郎时,会用面纱遮面,“面纱”(veil,或译为幔子)是指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古人当中,新娘代表对真理的情感,而新郎代表对良善的情感;或也可说,新娘代表教会,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被称为“新娘”;而从主所获得的对良善的情感是“新郎”,所以主自己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新郎”。新娘在初次接近新郎时以面纱遮面,是为了她们可以代表真理的表象。真理的表象不是真理本身,只是看似真理;对此,可参看下文。对真理的情感若不通过真理的表象,就无法接近对良善的情感;它也无法摆脱这些表象,直到两者结合。一旦两者结合,它就变成良善之真理,即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纯正到良善纯正的程度。
良善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经由人里面的高层途径或门口流入。而真理就其起源而言,并不神圣,因为它经由低层途径或门口流入,一开始属于属世人。但当真理从属世人中被提升到理性人时,它逐渐被洁净,并且第一眼看见对良善的情感,就与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披上真理的表象,以这种样貌接近良善。后者是一个标志,表明它有这种起源,或它的起源是何性质,并且它无法承受对神性良善的第一次看见,直到它进入新郎的卧室,也就是良善的圣所,两者结合在一起。因为这时,真理不再从表象,或通过表象看见良善,而是脱离任何表象被良善看见。
然而,要知道,在人里面,甚至在天使里面,真理从来就不纯粹,换句话说,从来不曾摆脱表象。所有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真理的表象;但只要良善在这些表象里面,主仍将它们作为真理来接受。纯粹的真理唯独属于主,因为它们是神性;正如主是良善本身,祂也是真理本身。请参看关于真理及其表象的讨论,即:会幕的遮盖物和幔子表示真理的表象(2576节);与人同在的真理是沉浸于谬误或幻觉的表象(2053节);人的理性概念或思维是真理的表象(2516节);真理被包裹在表象里面(2196, 2203, 2209, 2242节);神性良善流入表象,甚至流入谬误或幻觉(2554节);真理的表象被主调整,仿佛它们是真理(1832节);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1838节)。
至于什么是表象,这可从圣言的许多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照着表象说话。然而,真理的表象分为不同层级。属世的真理表象绝大部分是谬误或幻觉;但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它们不应该被称为谬误或幻觉,而应该被称为表象,甚至在某些方面被称为真理,因为包含神性的良善在它们里面,并改变它们的本质,或说使它们在本质上变得不同。但理性的真理表象越来越内层;这些表象出现在天堂,确切地说,这是天堂里的天使所看见的表象(参看2576节)。
为了对何为真理的表象形成某种概念,以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⑴人以为他通过信之真理被改造和重生,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他通过信之良善,也就是通过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被改造和重生。
⑵人以为真理能使他感知到什么是良善,因为真理教导人,但这是一个表象。其实能使真理去感知的,是良善,因为良善是真理的灵魂或生命。
⑶人以为当他照着他所学到的真理生活时,真理就通向良善。其实是良善流入真理,并将真理引向它自己。
⑷在人看来,似乎是真理完善良善;而事实上,是良善完善真理。
⑸在人看来,生活的良善似乎是信之果实;但其实它们是仁之果实。
从这几个例子可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何为真理的表象。像这样的表象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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