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

SS1.大家都说,圣

(一)圣经或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SS1.大家都说,圣言来自神,是神启的,因而是神圣的;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神性元素在圣言中居于何处。这是因为文字上的圣言看上去就像一部风格奇特的普通著作,因而不像当今的一些文学作品那样崇高或辉煌。这就是为何敬拜自然为神,或高举自然在神之上,因而出于自己和自己的兴趣,而不是出于天堂和主思考的人,在圣言方面很容易陷入错误和对它的藐视。当阅读圣言时,他们会对自己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能是神性呢?无限智慧的神会这样说话吗?它的神圣来自哪里,不就来自人们的宗教情感和随之而来的轻信吗?

真实的基督教 #493

VIII.在自由中进

VIII.在自由中进入,并在自由中被接受的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保留;

但以其它方式进入的不会保留

493.人在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其它地方(TCR 39, 263节)已经说明,意愿是爱的容器。属于爱,因而也属于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这从俗话明显看出来,即:“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之亦然,即:“因为我愿意这样,所以我喜欢这样。”但人的意愿是双重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也就是说,它属于内在人和外在人。因此,一个骗子、无赖可能在世人面前以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以另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在世人面前,他出于其外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而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出于其内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但此处的意愿是指内在人的意愿,就是他的主导爱所住的地方。从这几句话清楚看出,内在意愿就是人自己,因为他生命的真正存在和本质就在它里面;而理解力是它的形式,意愿通过理解力来使它的爱显现出来。人所爱并出于爱所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发出的,都是他生命的快乐;内在意愿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所以也是他的自我。正因如此,在意愿的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保留,因为它成为了他自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当人没有处于自由的状态时,凡引入他的东西都不会被如此接受或保留。不过,下文(TCR 496, 500节)会论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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